我們是受傷者  不是逃稅者

2020/06/29    文/吳清志/高科技業專業經理人(台北市)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像黑天鵝般,重創全球經濟。台灣防疫有成,疫情相對趨緩,近日政府各項紓困措施陸續啟動,希望能搶得先機,有效降低經濟損失及保護生產力,維持經濟回升動能。然而早在疫情來襲前,台灣的經濟已多年低迷,法稅不公跟不上人權腳步絕對是其中重要因素,政府若不從根本結構上改革,恐怕紓困方案再多,仍只能短暫激起火花,無法真正活化經濟動能。

會有這樣的感慨及觀察是因我旅居國外多年,於40歲受邀回國,成功建立一家台灣早期最大的半導體晶片設計公司之一,目前仍在一家國際知名系統公司任職。當初抱著想回饋故鄉的心,卻在號稱自由民主的家鄉,見證了台灣法稅體制官僚殺人、奪民財產的可惡荒謬。

有一位同在科技界的葉揚春先生2000年響應經濟部號召,從矽谷將DNA晶片技術帶回台灣,並以「技術入股」的方式加入一家科技公司。當時增資過程完全按照政府法令,經過董事會同意,並報請經濟部核准;問題出在當時他轉讓部分持股,卻被國稅局認定所有已賣未賣技術股皆為薪資所得,要求補繳400多萬元的稅金。國稅局不理主管機關經濟部的認定,他被控「欠稅」,因付不出這筆烏龍稅款,被限制出境、妻離子散;葉先生在號稱「敗訴法庭」的行政法院上吃盡苦頭、遭法官安慰「我們同情你,你是對的,但惡法亦法,我們不得不遵守。」葉揚春難過的表示「我們真的是受傷者,而不是逃稅者。」

而我本人竟也莫名成為惡法下的受災戶,更深刻感受到法稅體制官僚奪民財產的凶殘。我因同事推薦依古禮三跪九叩呈敬師禮來太極門修心練氣,沒想到民國85年,遭到宗教掃黑,因侯寬仁檢察官荒謬矛盾的起訴,一方面說太極門詐欺,一方面又說逃漏稅,移送給國稅局課稅。按說同一筆金額怎麼可能同時是非法詐欺所得?又是合法補習班學費?而國稅局也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且沒有經過任何調查,僅憑荒謬起訴書,也沒有等刑案判決確定事實,就違法對80-85年度課稅。刑事案件在96年三審判決確定無罪無稅,證明無任何課稅問題,我們師徒也獲國家冤獄賠償。根據毒樹毒果理論,刑案是毒樹,由刑案衍生的稅案就是毒果,本來就該撤銷稅單。中區國稅局及台北國稅局也於108年底將五個年度違法課稅處分更正為零,卻僅留81年違法課稅沒有撤銷,造成同一事實不同年度,出現矛盾判決的亂象。

除了20多年來政府對太極門師徒持續的傷害外,近日行政執行署還要拍賣我們的道館與土地。筆者呼籲行政執行署不是討債公司,執行官都是有法學素養考試及格,發現明知有錯誤應該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三項但書,依職權停止執行。國家經濟需靠健全的法稅制度才能長久發展,但台灣國稅局行政權獨大,不理法院判決,不合理及不透明的稅制手段,已讓優秀人才不敢回台、外資走避,讓企業發展受阻,已成國家經濟殺手。小英政府防疫有成,應落實轉型正義平反冤案,改革不公不義法稅環境,才能活化經濟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