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淪為稅務機關打手 是全民公敵

2020/06/20    文/謝藤雄/自由業(新北市)

行政執行案件統計90年至107年徵起金額與5300億,其中國稅案件為2374億元,占比45%最高,法務部執行署統計全台灣總共有936萬件欠稅案,如果以886萬家戶所得來計算,幾乎每一戶都有欠稅單, 但其中有不少苦主被烏龍稅單被強制執行令人詬病案例。

一位吳小姐想頂下補習班,但是沒買成,老闆經營權並沒有移轉,並於同年7月就註銷補習班之立案,稅捐機關卻將補習班之前所欠的160萬稅務全歸於吳小姐,從1997年至今20多年來,吳小姐被逼到救濟無門,國家可以這樣對待人民嗎?苗栗黃小姐的房子在1996~1997年期間出租給職業工會,該公會在1997年退租後有辦理稅籍的工會遷出登記,結果2009年竟收到2004~2008年的地價稅補繳稅單,當事人去解釋工會已遷出,承辦人竟然冷冷地回答:「你要自己舉證證明」。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所以國稅局慣性用不舉證情況下就濫開烏龍稅單給人民,最後也是被強制執行。在台灣眼看烏龍稅單草菅人命,在官員眼中難道人命不值錢嗎?難道行政執行署是稅務機關的打手嗎?行政執行署是合法的討債公司嗎?

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在法治國家大量適用,但在台灣卻沒有。在台灣人民敗訴率高達94%行政法院及行政執行署,淪為公權力霸凌人民的合法工具。台北商業大學黃士洲副教授研究顯示,在稅務訴訟上,行政法官沒有獨立的見解,判決抄襲行政機關的答辯,常見相似度高達99%或100%,判決傾向明顯對稅務機關有利,行政法院弊病叢生,沒有善盡保護人民權利,反而是全民公敵。國家法稅制度有嚴重缺失,烏龍稅單背後有多少家破人亡的辛酸史,行政法院及行政執行處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值得大家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