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凌駕經濟部 歸國學人葉揚春妻離子散無家可歸

2020/06/09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桃園市)   

台灣稅災不斷?「稅災戶」DNA晶片技術學人葉揚春先生,慘被國稅局追稅400萬的經驗,尋求行政救濟過程財產被扣光、薪資遭查扣1/3,且限制出境;縱使經濟部出手相救,依然不被國稅局採納,原本於美國加州矽谷工作、2000年響應經濟部號召,將尖端技術「學成歸國」帶回台灣及「技術入股」方式加入其中一家公司,後卻因一張「400萬的烏龍稅單」被限制出境、妻離子散,但稅災早已讓他無家可歸。技術性入股卻被稅官曲解為薪資所得,導致對創業卻步。

2000年響應經濟部號召,葉先生將DNA晶片技術帶回台灣並進入一家公司,雙方談好以技術入股方式,且增資過程完全按照政府法令,並報請經濟部核准。三年後,他因轉讓部分股票,就主動發函給台北市國稅局詢問報稅問題,並未獲得回覆。就在一年半後,竟然收到天價稅單,國稅局將股票當作他的薪資所得,並處以4成稅率課稅,要他背負逃漏稅400萬的罪名,還被限制出境,導致妻離子散。報導立委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及加重誹謗一案,北院今判馬英九全部無罪,令民眾譁然,全國輿論沸騰,姑且不論司法判決標準有沒有問題,光是法官之判決書將馬英九抗辯書照抄一事就是最大的爭議,此顯現台灣的法官有兩種,一種是以公正司法的正確判決來寫判決書,另一種是抄襲想要判有利一方的答辯書作出不公的判決。這種法官是嚴重毀損司法威信而不自知,難怪台灣的法官被不信任的比率高達84.6%。

「假調查真陷害」,當時增資過程完全按照政府法令,經過董事會同意,並報請經濟部核准;問題出在當時他轉讓部分股票,被國稅局認定為薪資所得,要求補繳400多萬元的稅金。當事人不服氣走行政救濟,沒想到過程中,法務部執行署開始進行懲處,除將戶頭的現金拿走,並通知雇主扣他1/3的薪水,還因為欠稅超過400萬元也遭限制出境。為了脫困,將股票拿給行政執行署估價以抵稅金,然而國稅局表示股票要先變現才能繳罰金。「當時要扣稅的時候,股票就等同現金,現在把股票拿出來就不等同現金」?

一次次的提起行政訴訟、卻屢遭敗訴的惡性循環下,他的妻子無法理解,並和葉揚春離婚,也因為這份對台灣政府的不諒解,也不願意返台;就此妻離子散,如今早已沒有所謂家人、更沒有「家」在台灣,在號稱「敗訴法庭」的行政法院上吃盡苦頭、遭法官安慰「我們同情你,你是對的,但惡法亦法,我們不得不遵守。」過了追稅期不代表結束,傷害已經造成,盼政府秉持轉型正義的精神發函證實,「我們真的是受傷者,而不是逃稅者。」身為一個稅災戶,只要求公平正義的反駁機會,幫當事人恢復名譽;稅災戶的案子應該要拿重新審視,從中平反冤案,並且得刪除查稅的稅務獎金,切莫變成不當查稅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