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緩防疫漸鬆 解嚴33年惡法仍戒嚴

2020/05/29    文/林小剛/工程師(桃園市)

台灣新冠肺炎防疫政策世界各國稱有加,各國競相採用,但為何防疫成效不如台灣這麼有效果,至今已47天境內零確診,可說已經沒有新冠肺炎病毒了。防疫成效上的差異,只能說台灣人比較聽話,又怕被重罰,因此大家普遍都會遵守,筆者曾經參加一個告別式,看到全部的親友、民意代表都戴口罩,真是感動,防疫成果世界第一,真是實至名歸!

沒錯,實施實名制、社交距離、戴口罩等等都是會讓人不習慣、不舒服的,這些防疫政策都是惡法,可是一旦發現遵守這些規定可以保護我們的生命,在這非常時期,它就變成良法了,若是危險期過了,這些防疫規定若不撤銷,那可又變成惡法了,所以這些防疫規定會隨著疫情漸緩而放鬆到解除。

所以所謂的惡法就是會侵害、壓迫人民的生命、財產、自由等的安全,良法就是會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這才是所謂的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的國家,只可惜台灣雖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但是仍遺留了許多戒嚴時期的法治—就是惡法,繼續荼毒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例如財稅官員可領稅務獎勵金、開稅單不用證據、欠稅會被限制出境、管收、查封拍賣、欠稅訴願要繳一半稅款,解釋函令九千多條等等,這些都是戕害人權的手段,都是惡法,應該廢除或修正。

還有最嚴重的是司法、稅務執法觀念普遍沒有人權觀念,已故前財政部長許虞哲曾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另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最近對媒體發表談話表示:減稅就是偷懶。難怪那些年稅收年年超徵千億元以上。再加上行政執行署超級有效率的執行欠費欠稅徵收,不用像黑道的恐嚇、灑狗血、棍棒亂砸,直接就查封、拍賣,欠一點錢,人民的一棟透天厝就沒了,這些不是惡法,那是什麼?對人民而言,執法者沒有人權觀,不是惡官,那是什麼?台灣已經解嚴33年了,請政府把惡法都解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