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襲答辯書的法官 枉法裁判最可怕

2020/03/22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桃園市)    

台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靜茹承審損害賠償案,誤將判決主文草稿傳給書記官,導致主文公告出錯。法官評鑑委員會昨天決議,將陳女報由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建議警告。陳靜茹違反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構成法官法「違反職務上義務、怠於執行職務」規定且情節重大。台灣的法官有兩種,一種是以公正司法的正確判決來寫判決書,另一種是抄襲想要判有利一方的答辯書作出不公的判決。這種法官是嚴重毀損司法威信而不自知,難怪台灣的法官被不信任的比率高達84.6%。

106年3月9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三人被按鈴控告枉法裁判,讓司法改革幾乎破功。因為這一天被嘲諷為「司法國恥日」,三位法官一面倒採用國稅局資料,當天甚至召開「密室記者會」,竟嚴禁當事人、律師及學者進場。記者提問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林秋華法官:「看了!看了!只是說現在因為年紀大了!看了也有時候看了會,有時候會、會很快就忘掉。」讓人驚訝法官自由心證的威力無邊,難道可以違背證據法則,自由亂判嗎?

這是台灣最大宗的抄襲行政法院的法官們,因為被告都是政府機關,尤其是稅務案的國稅局,法官只要抄上國稅局的答辯書,人民必輸無疑,從人民94%敗訴率可見一斑。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林秋華、莊金昌、劉錫賢三位法官對稅務案宣判的判決書,竟然就是抄襲被告國稅局的答辯書的內容,這不是官官相護是什麼!

行政法院用這樣不公不義的方式,讓國稅局勝訴,成功的強課百姓的稅,這根本是強奪民財的違憲判決,完全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公然接受被告國稅局的指揮,被人民認定這是稅單後面的稅務獎勵金。好笑的是,這是被立院廢掉的查稅獎金敗部復活,由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將之變身為稅務獎勵金,而且這是沒有法源的獎金,百姓認為這是美其名稅務獎勵金的貪污金,這些獎金應該都吐出來還給百姓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