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糰雞排當受文者 荒唐公文真聾瞎

2020/03/15    文/商柔/規劃師(台中市)

基隆陳先生,從105年開始罰單未繳,監理站催繳過沒有回應,只好移送給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結果寄了好幾次的通知單都沒人回應,房子直接遭法拍,4張交通罰單1萬8000元沒繳,監理站把案件移給執行署強制執行,法拍金額135萬5400元。陳先生過年回家,有人上門說要來點交,這才知道他在外地打零工的這幾個月,因為老媽媽不識字,也沒留意通知單,錯失彌補機會。唯一遮風避雨的地方最後竟遭法拍,母子將流浪街頭情何以堪!

國稅局要求攤販業者依法補辦營業登記並繳稅,不過,攤販們再怎麼卑微,總是有名有姓,國稅局要求小老百姓補稅,卻沒有本事查出他們的姓名,直接以「飯糰」、「雞排」稱呼,非常不尊重他們,簡直滑天下之大稽。事實上,依行政程序法,這種未載明相對人姓名的公文書,其實是無效的,當然也沒有處罰的問題。

而這些為了追稅的荒唐公文,將市井小民改名換姓,就是發文給「飯糰先生」趕快來報稅,大腸香腸、雞排小姐也無一倖免;其蔑視基本人權更甚,無怪乎「雞排」「飯糰」在十大賦稅人權新聞中,榮獲「最龍蝦(聾瞎)獎」,實在名至實歸。

公務員都是經過國家考試嚴格把關,千挑萬選的優秀人才,位在金字塔頂端,手捧著打不破的鐵飯碗,然而層層把關蓋章負責再出門的公文,竟然引發如此荒謬事件,如此公門實在令人搖頭嘆息!但不知飯糰先生、雞排小姐按鈴申告時,檢方是否要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