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行政裁量權過大 賦稅人權在沙漠中行走

2020/02/03    文/林文/文字工作者(桃園市)

行政機關權力無限大嗎?難道法令一點都沒有規範?還是公務員「官官相護」?檢視台灣的「烏龍稅單」有多嚴重,稅單收件人竟出現紅茶、雞排、飯糰……,可以看出稅捐機關有沒有混很大!民眾收到烏龍稅單或罰單該怎麼辦?

曾經新竹縣民因隨便丟棄菸蒂,兩年後才收到連處帶罰三倍的罰單,讓初犯者難以接受;前不久因春節期間拼命開出6000張闖紅燈罰單,數量遠超過平日件數,二者的作法都讓百姓觀感不好,認為「政府拼命在搶錢」?

執法的過程,執法者更要遵守「正當程序正義」,環保局在事經兩年後,以更換承辦人未作交接為由,還斷然開單,其理由過於牽強,然當前行政機關違反程序正義的案件屢見不鮮,如稅捐機關未實質查核逕依通報資料即發單課稅、未依法事先報經財政部核准等等,都是違反程序正義之事。真的是為獎金辛苦、忙,還是冠冕堂皇為了充實國庫?開罰單目的若是為了保障全民之基本權利,就不會濫用其裁量權了!

幾年前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中,以「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高居賦稅民怨第一;揭露有94%的民眾認為機關行政裁量權太大,尤其稅務機關太官僚、自行認定就開單,自己不舉證,還要百姓自行舉證,毫不尊重人民的基本權利。其實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限須遵守「法律優越原則」,應避免違背誠信原則、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一般法的規範。中華人權協會林天財律師認為,賦稅人權在台灣就像行走在沙漠之中,我們偶爾會看到水源,但是我們還看不到綠洲,期待將這個水源開創成綠洲,將它變成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