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通過62位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 完全漠視賦稅人權

2020/01/30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桃園市)

烏龍稅單滿天飛,沸沸騰騰的民怨衝上雲霄了!在台灣每10戶家庭就有9戶欠稅費,稅災已氾濫成巨災!而行政法院中逾六成是稅務訴訟,根據統計人民勝訴率不到6%,向來稅捐訴訟名列前茅,乍看之下好像政府全力維護百姓的基本人權,其實是人民敗訴率達94%,行政法院就成為名符其實的「敗訴法院」了。

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19年來,為國家徵起近5500億欠稅及罰緩,被民間戲稱為「合法討債公司」!根據新增欠稅欠費統計資料,104年有653萬件、105年有809萬件,106年有936萬件一路攀升至107年1021萬件;幾乎是平均不到4個人就有1個人是欠稅欠費者!而其中約一半比例是屬於財稅案件。5500億元約可蓋9座台北101大樓,或約114座小巨蛋,法務部1年預算約300億,5500億元已超過法務部18年法定預算總數。

老百姓接獲烏龍稅單,驚嚇之餘,為了保障自己的財產權,接著就是要走冗長的行政救濟了;最高行政法院根本沒有稅務專庭,有關稅務案件,常依國稅局官員引用多如牛毛的解釋函令來寫出判決書,百姓如何有勝訴的機會,要享有租稅人權,難矣!然而最高行政法院只有1名法官「專股」辦理稅務案件,1年5千件行政訴訟案件等待分案逾1年;要不就是十幾分鐘就要審一件稅務案件,其草率及罔顧庶民的租稅人權可見一斑。

「納保法」已實施兩年多了,既然法律名為「納稅者權利保護」,那納稅人權才是整部法典的軸心,不論稅捐機關、立法機關或行政法院,都應主動護衛納稅人擁有的權利。此時司法院卻草率通過62位稅務專業法官證明書,令人匪夷所思!陳志龍教授認為台灣的民法、刑法能學習國外的經典,唯獨稅法卻閉門造車,完全漠視賦稅人權的重要性。烏龍稅單搖身一變成為萬年稅單,才是人民痛苦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