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者多一點同理心 就可減少冤案

2019/12/09    文/高幸/自由業(新北市)

北科大前教授王隆昌案,臨時遞補受聘為南港展覽館工程案評審委員,在2004年最終評委決議由力拓營造公司得標。但特偵組調查後,認為力拓有向王等7名評委行賄,因此檢方對王提起公訴。而即便檢方沒有查扣到帳冊、沒有監聽譯文,但法院僅憑汙點證人後的供詞,將王判刑7年8月定讞。王隆昌2013年9月入獄,服刑4年半後,去年獲得假釋出獄。王認為自己飽受冤屈,在前大法官許玉秀陪同下,到最高檢察署請求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

王前教授很委屈高喊「我的清譽比我的生命還重要!」「我唯一犯的錯就是我相信司法、我相信檢察官」「如果沒有給我一個真相,我死不瞑目!死不瞑目!」另外陪同到場的許玉秀也說,本案漏洞百出,幾乎就是檢察官主導汙點證人的供詞,「這不是教唆偽證嗎?」人民對司法沒信心,許多法官檢察官都覺得自己受了委屈,「他們跟王教授沒有兩樣,都是被冤枉的被告,我希望他們在面對這樣的情形,能有多一點的同理心。」

過去討論「台灣人權」,一直是熱門的話題,從威權、戒嚴、解嚴,台灣真正的民主政治,最讓人詬病者莫過於人權問題,從白色恐怖、綠色恐怖,台灣洗盡了三溫暖,還是沉淪在這個大染缸中;人權是普世的價值,但在某些政客身上,都成為其玩弄老百姓的工具,美其名是講求人權,其實確是特權或濫權;對於人權普世的價值及與人生俱有的權利,往往是被侵害了,因為政府並不尊重百姓,而百姓對政府也同樣不尊重與不信任,因而民怨四起,新政府若不改善何以服民。

多年前大哥大採購案纏訟了十多年被告全獲判無罪,讓百姓們讚佩法官的用心,法官看到了檢察官的濫權及唬爛,相關英文卷證沒看懂就可以將14人起訴,法官又從偵訊的影帶看到調查員以強暴、脅迫、利誘等不正方法取供,這樣的辦案讓14人的後半生都毀了,讓百姓看了又驚又恐,或許這樣可以降低犯罪率吧!法官林銓正英文佳,釐清英文卷證的疑點,然而無罪定讞的關鍵不是法官的英文佳,而是真的用心,他看到了別人沒注意到的事情,他看到不清楚的事要弄清楚,這是正確做事的態度,所以當他的英文不好,必然會找人翻譯。相信許多人會成功,必然是把每一件事情弄清楚,再決定走下一步,是該案檢察官與調查員必需學習的,若是不求甚解就起訴,建議部長將他們列入不適任人員。而法官注意到14年沒人注意到的事,破除了這件冤獄,這才真是「法官用心 成就功德一件」。

過去國家元首也曾努力朝野攜手合作,全面檢討國內相關法令,徹底落實我國對國際人權憲章的承諾,使台灣成為人權保障的國際楷模。若真是如此,百姓定會額手稱慶,但人權是要其實質的價值,而不只是喊喊口號,虛應一下就算了!而且要全民一起來捍衛的,否則又只是舊的巢窼,背負著萬斤重的歷史負荷,無法大步往前邁進;舊時代已過,新人新氣象,改革是需要下決心的,希望上下一心,一起攜手迎接新世紀的「台灣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