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以待己嚴以律人」司法人作風 將瓦解老百姓對司法的信心

2019/12/07    文/莫忘/退休教師(桃園市)

檢警、司法不遵守無罪推定原則,屢屢造成冤錯假案,更難逃「官官相護」習氣,這些作風不改,人民是無法對司法信任的。根據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公布的〈104年全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針對重大治安相關議題進行電訪研究調查。報告顯示,有84.6%的台灣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76.5%的民眾不相信檢察官辦理案件具有公正性。

隨著法官法上路,以及普羅眾生引頸企盼的檢察官淘汰機制,好像露出了些許的曙光,原以為司法體系正朝著公平正義前進,然法務部要求全面清查不適任檢察官之際,卻僅舉報一名檢察官,對此,不但無法信服於百姓,相信法務部長曾勇夫也不滿意吧!

從紀富仁冤案、白文正自殺案、曹興誠逃作新加坡人案、李焜耀控「紅色恐怖」案、馬英九控告檢察官筆錄不實的案例。再翻開監察院深入調查檢察官重大違法案件,移送法務部究責議處,而法務部居然能瞞天過海將其隱瞞至「時效已過」,無法懲處來搪塞,難怪自認為不適任檢察官「寥寥無幾」,這種擺明「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的司法人作風,讓老百姓對司法的自信心,幾乎瓦解了!

法務部這種拿著高倍放大鏡,小心戒慎去審理人民的司法案件,是值得喝采的;然而人權團體對檢察官被貼上濫權起訴、操守不佳列管、草率忘記上訴等標籤,法務部卻在顯微鏡下「視若無睹」,完全看不到絲毫的缺失,蠻讓人納悶的,這是怎麼回事呢?難道要人民認為「尊重司法」只是說說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