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專業法官 不應破壞國家認證制度

2019/11/30    文/劉映藍/會計主任(桃園市)

司法院不但偷懶且違法弄權!為了便宜行事讓62位現職行政法院法官就地合法取得專業稅務法官執照,不顧各界的撻伐,好人做到底人人有獎,置納稅者權利於不顧,就地合法核發這個幾乎沒有門檻的稅務專業證照,令人質疑。

中國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倪伯煌認為,生病可依醫生專業選擇看病,確保醫療人權,然而稅務受侵害上法院,卻無法選擇專業稅務法官受理。財稅系畢業學生在畢業前須修各項專業科目,每學科至少有54小時的上課時數,教授在期中、期末考都嚴格把關,即使是會計師考試也必須具有會計財稅相關學分才能報考。反觀司法院就地合法的62位稅務專業法官,僅靠數十小時的研習時數即發予證書。司法院完全藐視財稅專業的養成,破壞國家認證制度,稅務專業法官的遴選應建立專業,回歸考試院統一辦理,而非司法院內部自行決定。

現今稅捐訴訟排行第一,顯示稅捐訴訟是民告官最嚴重的現象,可是百姓上行政法院打這個官司,勝算率只有6 %,亦即人民的敗訴率高達94%,也難怪行政法庭會讓人民封為敗訴法庭,還真的是實至名歸呀!

稅務糾紛占行政法院受理案件約九成以上,行政法院司法官的違失情況比其他法院嚴重很多,是專業不足還是官官相護的結果?值得警惕的是人民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狂飆84.6%與76.5%;因而,奉勸行政法院的法官不要僅憑國稅局提供的資料,就做為最後定讞的依據,因為不適任法官的剋星「法官法」,已正式上路執行為民除害的任務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實施快兩年了,處處自曝其短的稅務專業法官,行政法院稅務專業法官產生過程讓人失望,更令人懷疑其專業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