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被拔毛椎心之痛 候選人們你聽到看到了嗎?

2019/11/27    文/鄭義/服務業(桃園市)

「外銷訂單連12黑 全年恐衰退逾4%」、「喊台商回流7000億匯回資金卻掛蛋」「華映欠薪8億 墊償基金代墊」……;看到這些不利經濟發展的訊息,會聯想到什麼?錢怎麼來?!選舉快到了,執政者運用行政資源釋放利多,然而錢從哪裡來?稅!從人民身上拔毛,拔光光榨乾乾。

陳姓稅務律師分享自己經歷的一個案例,過了三年了,現在冤錯案還在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地方國稅局,不斷的來回,永無止境。這個案子在原本的機關做了裁罰處分,稽徵機關依照稅捐稽徵法24條做了保全處分,簡稱禁止處分。律師對原來的裁罰處分,提起了行政救濟,從復查、訴願,最後好不容易,最高行政法院撤銷了原處分,也廢棄了中高行的判決!看起來是人民贏,當事人去跟行政機關主張,原來的裁罰處分已經被撤銷了,根據原裁罰處分所做的禁止處分,失所附力,應該要一併的失效,用行政程序法117條跟128條,請求行政機關撤銷這個禁止處分。

結果行政機關回函,很抱歉,雖然你們贏了,但是根據行政程序法117條的規定,人民沒有請求權,意思是行政機關說了算!這是什麼邏輯?人民贏了不算數,「行政機關說了算!」他們又繼續訴願,打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又再次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認為處分機關否決程序重開的這個處分是違法的。然而,案件又發回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繼續審理,這個結果讓當事人傻了,律師也傻了,九死一生的行政訴訟,人民怎麼活?這就是台灣稅務案件的一個常態!

國稅局課稅雖是職責所在,可千萬不要不問是非,不計代價要向人民課稅,課稅是要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最重要的是必須依據證據。人民稅務纏身,勝訴又如何?行政機關一錯再錯,卻沒有人需要負責!國家公權力犯錯要有認錯的勇氣,「轉型正義」還給人民公道。

倘若一個稅務案件多年都沒有辦法解決,是誰的問題?當然是政府的問題!如果無法確定,很簡單,以民為本,就是無稅推定,就不能課徵人民稅金。選舉到了,總統及立委候選人們,請聽到人民的心聲,請關心人民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