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官通納保官財政部打假球 欺騙大家

2019/11/12    文/林小剛/工程師(桃園市)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實施快兩年了,照理說應可以給在行政救濟給納稅人更多的保護。但還是換湯不換藥,問題根本不在這些法條裏,而是財政官員們根本沒有人權觀,還記得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了一句嚇死人民的話嗎?「考慮租稅人權,那乾脆都不要課算了」一語戳破部長要「愛心辦稅」的假象。

在台灣有許多稅法仍沿用戒嚴時期的惡法,而財政部並沒有考慮以歐美以文明、人權為重的稅法來修法,歐美國家對欠稅的罰則,最多不會超過50%,而台灣是論倍的罰,真是恐怖。要向訴願委員會申訴時,要先繳欠稅額的一半,就算是有問題的稅單也是一樣,一般百姓被數倍的罰後,根本不起一半,這要如何申請訴願。最後台灣的官場文化,有一最經典的美德,就是「官官相護」最後百姓都敗在這裏,要對抗的不是一個官員,而是「政府機器」。

最可笑的是「追稅期明定最長15年,稅捐稽徵機關就不能再追稅,但故意延遲訴訟者不在此限」,就像現在國稅局追稅不力,已經第三度延5年繼續追稅,大家都知道殺人兇手故意不投案自首,超過20年就沒事了,難道欠稅比殺人還要嚴重嗎?

台大退休教授陳志龍認為稅法攸關人權,但財政部自我感覺良好,納保法規定設置納保官,卻是以薦任8職等以上的中階稅官做納保官,如何公正面對同事或長官多年來可能犯下的錯誤?形同打假球,網民怒斥這是「請鬼拿藥單」、「球員兼裁判」、「請狼牧羊」,財政部如繼續下去,會像以前的警總、被丟進歷史灰燼。

再加上納稅者保護法並設了諮詢會,諮詢會將設在財政部,這根本就是球員兼裁判,百姓那有活路,請立法院財政委員們要看清楚,不要被財政官員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