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災已氾濫成巨災 不容濫權違法官員繼續摧殘百姓

2019/10/04    文/林文/退休教師(桃園市)    

在「台灣人不可不知的人權真相」特展活動,真理大學吳景欽教授感慨地說,過去受理法律諮詢通常是刑法方面的問題,但近來很多是稅的問題,原本人民是不自證己罪,但是國稅局常要人民舉證,自己不用繳稅;甚至當稅單有爭議時,國稅局就從抽屜裡拿出解釋函令,對人民課稅;人民如果打行政訴訟,人民敗訴率高達96%,訴訟一輪下來折騰10年、20年,苦不堪言。希望繼續散佈法稅改革種子,大家每天努力一點讓台灣人權進一大步。

過去曾有民眾在父親過世50年後,還接到強制執行公文追討1500元罰款,政府追債還窮追不捨!然而政府行政的缺失,完全不顧及因一張烏龍罰單,對百姓的生命財產造成的威脅與傷害,猶如白色恐怖般的傷口難以彌補。

無獨有偶,在親友身上亦被「無中生有」的烏龍稅單折磨了30多年,過世4年後法院還要強制執行,凍結財產、限制出境、禁治產。這30年稅捐機關可以逐步去把性別、身分證字號、住址都改成同名同姓親友的基本資料,然後像候鳥一樣準時每年發單課稅,最後連課帶罰做出最嚴厲的判決「限制出境」,讓平民百姓生活在恐懼不安之中,這樣子玩弄百姓至死都不放過,「酷吏」還真名符其實呢?

一個行政疏忽可以不顧百姓的基本權利,一張「烏龍稅單」卻可以讓稅務官員玩了三十多年,太扯了吧!流浪法庭30年的受害者也令人掬一把同情之淚。台灣107年新增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高達1021萬件,平均每2人就有1人面臨稅務問題,稅災已氾濫成巨災!這麼嚴重的警示,執政者怎能坐視不管?無怪乎冗長的稅務行政救濟,就是成就酷吏的萬年稅單的淵藪,完全無視於憲法保護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只是任由濫權違法官員摧殘百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