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官員踐踏人性尊嚴 快快剷除!

2019/09/24    文/蕭堯/自由業(桃園市)

在德台學者共聚一堂討論「法學專題」,Arndt Sinn教授強調德國憲法從1到19條對於基本人權的保障,尤其第一條提到人性之尊嚴不可侵犯,尊重及保護此項尊嚴為所有國家機關之義務。等於是對國家公權力限制,公權力不可任意擴張侵害人權,這19條也是人民對抗國家高權的基本權;德國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須要遵守法院的判決,所有公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所以法稅改革來自人民的需要,這是天經地義,過程常須要先抗議,之後要冷靜考慮人民需要什麼樣的法稅,透過對話制定人民需要的法稅。

貪官污吏是非常令人討厭的,但無能為力把他們揪出來,只能在底下罵他們,真是無能為力要求政府改進,這是所有的百姓的痛苦吧!最後也只能用選票來決定誰要為人民服務,但是他們選上了以後,都不是抱著為人民服務的心態來治理國家,而是用掌握在手中的權力來治理國家,台灣的民主全球知名,但總覺得台灣的民主是有投票的那一天,真是悲哀,正義還是無能為力。

近幾年台灣司法改革乍見曙光,對標榜人權立國的台灣而言,本是可喜可賀,也讓人民充滿了美麗的願景。過去台灣社會曾被白色恐怖陰影籠罩,自由受限、人權被踐踏;長期以來人民,對於政府有些失望,尤其司法更是讓人卻步;「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更見那些失職的司法人員罔視人民的權益、草菅人命,令人髮指與痛心!對於一些「知法犯法」的檢察官,辦案的粗糙、浪費司法資源、藐視人權等違法之事實,但願監察院能一秉初衷,繼續督促司法機關,讓那不肖的檢察官無所遁形,還司法清廉公正之風!

而拿著9000多解釋函令,打著「依法行政」的口號稅官,讓讓欠稅欠費件數逐年爬升,更造成每年新增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從90年190萬件到107年1,021萬件,飆升5.37倍,這些逼迫小老百姓走投無路的違法官員一日不除,叫小老百姓如何能安心生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