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用惡稅法玩弄守法的納稅人 居心何在?

2019/09/13    文/路多多/財務經理(桃園市)

稅務人員專業養成不足,竟然出現國稅局讀法都讀錯的糗事,更遑論「守法」!針對國稅局法律解讀能力的不足專家學者都憂心忡忡。畢竟,正確解讀法律是守法的前提,連基本法律都讀錯的行政機關,如何期待其能依據立法院所通過的法律來依法行政?由於函釋和新聞稿畢竟不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可能隨時因為財政部的變更函釋或另一紙新聞紙就產生變動,國稅局硬拿惡法來操弄及嚇唬守法的納稅人,居心何在?

世界文明國家視極端不正義的法律不成其為「法律」,亦即「惡法非法」。在台灣的法律、稅法等在經歷從大陸遷台,到戒嚴、解嚴等以至於今天,修法是永遠趕不上時代的變遷,留下了許多舊時代的惡法,官員不立即提出修法,仍然無情的向百姓表達「惡法亦法」,張盛和說待遇不高不足以養廉、許虞哲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這是惡部長的惡人權觀。

台灣的惡稅法實例有國稅局說了算、訴願須先繳一半稅額、萬年稅單 製造冤錯假稅案、刑案有追訴期,稅案無限期、民勝訴靠運氣、稅捐訴訟排行第一,人民敗訴也是第一、勝訴非勝訴:納保官也是官官相護:稅務專業法官不懂稅法、稅收爆增等等,這惡法能不改嗎?

希望政府用最快的速度出修法,不要再讓百姓被「惡法亦法」凌虐,不要再讓稅官用「惡法亦法」冠冕堂皇的戕害人民稅務人權。所以小英總統要大刀濶斧把許多惡法打掉重練,廢掉無良的國稅局與稅官,就用電腦開稅單課稅,合理修改稅制、不再超徵稅收、財稅官員不再爽領稅務獎勵金,如此稅制的轉型正義就能真正合憲、有人權了!稅改人民有感,個個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