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法官烏龍判決 難怪人民反感!

2019/09/12    文/羅吉強/法務顧問(台南市)

最高法院又出包了!8/20最高法院佈告欄公告,最高法院判決書中,出現了「未上訴」案的自動判決事件,某法官自己拿案件來「下判決」,事後發現自己搞了大烏龍,於是該法官自己又重新寫了一道「裁定」,「宣告自己」前面的烏龍判決「無效」,同時告訴二審法院,記得不要理會前面的判決喔!

法界人士忍不住喟嘆,還好該案是「強制工作」且是發回的案件,不是「死刑犯」的判決案,不然,如果檢察官收到判決,死刑執行完畢後,最高法院又再宣告判決「無效」免處死,那被槍斃的人豈不冤死!發生如此離譜的事情,讓人質疑司法人員的素質,難怪人民的司法不滿意度高達80%以上。

況現行「法官法」中並未對合議庭評議有特別規定,依法職務法庭的評議須準用「法院組織法」的規定,但「法院組織法」卻無參審員評議的規定,且評議採過半數決,又職務法庭有法官3名,但僅2名參審員,吳教授也質疑將造成參審員有名無實的後果。今年「法官法」修正案,雖增加了一些外部人員參與,但畢竟是少數,且關鍵遴選決定權,卻仍握在司法機關手上,修法前後並無太大改善,退場機制依舊無法奏效,難怪人民無感。

執政黨過往因高舉司法改革,而贏得人民期待,得以完全執政,但上任後至今司改毫無進展,甚至還出現藉箝制人民權利的惡法,如標榜保障納稅人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竟將稅務稽徵的時效由5年延長為15年,被學者批為「倒退的立法」,也讓人民體認到政府的司改只是口號,總統立委合併選舉將屆,能否繼續完全執政,「司改」這題必考題,恐怕要盡速啟動有效改革,進行確切符合民意的司改修法,才有機會重新贏回大量流失的司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