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海角窮追稅 百姓聞「稅」色變!

2019/07/19    文/王子文/敎師(高雄市)

財政部又公布欠稅大戶名單,包含死去多年的黃任中,財政部真的要追稅追到地獄?且看黃任中的欠稅從哪裡來?1996年美國AIG集團欲購買黃任中之投資公司所持有遠東航空股票,由於股票產權為公司法人,若將股票賣出,再將盈餘以股利發還給股東,股利所得將會被扣以最高40億的所得稅及證交稅,因此黃任中先將股票以75億賣給美商,再將投資公司申請解散,資產分配給股東,因解散清算發還資本,不算發配股利,股東不需繳交此筆收入之所得稅,黃任中只需繳交證交稅。此交易執行在法理上全屬合法,國稅局卻以逃漏稅及欠稅不繳將其管收,由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執行,財政部處罰的法理依據何在?

憲法第八條保障人身自由及實質正當法律程序,其後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8號被視為「黃任中條款」,指出欠稅管收違憲,行政執行官非司法人員卻執行拘提,拘提後未移送法院審訊,賦予執行官員管收之權顯然違憲。

中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明勝會計師表示,黃任中案,稽徵機關假借實質課稅名目規避租稅法律的適用,侵犯人民的財產權,也侵犯人民受憲法保障經濟活動的自由。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王健安律師也明白指出,稽徵機關不覺得「避稅」與「漏稅」是需要被區分的,是長年以來最大的問題!

黃若谷欠稅更加荒誕!黃任中在管收期間曾拿一張40億的本票要償還欠稅,遭行政執行處拒收,說這張本票是1999年開立,已超過3年期限,然而這張過期的本票竟被國稅局認定是兒子黃若谷繼承的遺產,要交17億遺產稅!法務部雖於2009年向黃任中及其遺族道歉,管收追稅為不當之舉!財政部長張盛和卻說追到地獄也要追,下任部長許虞哲也說講人權就不要課税,接著蘇建榮也跟著前手錯到底,何況於理不合,於法無據,黃任中已因管收致死,他和他的兒子黃若谷仍然被國稅局列為欠稅大戶十幾年,不只侮辱死人,蘇建榮既然都知道追稅有困難就要收手,還要接手比張盛和還張盛和的許虞哲,追到地獄去嗎?

欠稅第五名,洋菇大王林天財得過世界華人生物科技類終身成就獎,每季買貨預備3億,他接受銀行員建議轉一些金額到小孩戶頭,並和銀行簽約註明小孩不能使用這筆資金,國稅局卻直接認定是他贈與給小孩,還把10次提出又匯入的本金3億加總成33億,課稅再加罰一倍及滯納金共高達12億,一夕之間家產全拿走!一紙稅單令你家破人亡,稅捐機關扼殺科技人才更是毫不手軟!

葉揚春2000年響應經濟部號召,放棄高薪將DNA晶片技術帶回貢獻,依法經會計師簽證,並報請經濟部核准以技術入股,國稅局將當時面額1千多萬股票,認定不是技術入股而是薪資所得,要他繳納4百多萬稅金並限制出境。L博士擁有一千多項世界發明專利,應經濟部之邀回台,專利給國家鑑價3億,申請以專利權作價為公司資本額,經過國稅局、經濟部、工業局、市政府主管機關同意,隔年,國稅局竟翻臉開出稅單及罰鍰共一億五千萬,結果他所有的財產被查封、拍賣!

國稅局自我認定加上超級灌水就讓人民無法招架,不顧證據法則與程序正義,開出稅單就是加害人,良心何在?近年來不斷超徵意在彰顯追稅有方,還是有獎金可拿,希望我國的稅務走上正軌,不要讓人民聞「稅」色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