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案不平反 受害者仍活在威權時代

2019/07/12    文/邱貞怡/服務業(桃園市)

日前促轉會再撤2千多人的罪名,蔡總統表示「凡是在威權統治時期,政府侵害人權錯誤的判決,都要徹底平反,這就是轉型正義要做的第一件事。」,過去因為威權統治時代,人民被政府霸凌,蔡英文政府透過促轉會還給他們清白,是值得肯定的。然而政黨輪替2回,解嚴超過30年之後,威權遺毒還在嗎?在賦稅人權上,所有冤案未平反,對受害者而言依然是生活在威權統治時期!

省思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真正的遠因是國民政府濫稅,而濫稅政策的發明人是冀朝鼎(潛伏在國民黨最高財經決策層的匪諜)。冀的政策,一言以蔽之:「與民爭利」,而此錯誤稅制沿用至今,造成台灣政府開出無數萬年稅單,冤情不止。

指標性的「法稅228」的稅務冤案,是從刑案而來,司法還給當事人清白,甚至獲國家賠償,但是一開始就錯誤的稅務機關,不認錯,依舊用公權力欺壓人民長達23年,不論司法判決、行政院認定、監察院糾正、立法院公聽會等等一再表達要還給人民公道,結果國稅局仍然繼續開單課稅,行政執行署要強制執行,蔡英文總統可知,對於稅災戶而言,蔡政府就是威權統治者,沒有人權!

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指出,迫害人權最嚴重的就是政府,唯有制裁抵抗,人權才會具體落實,執政者如認為上一任的事情跟他沒有關係,不平反冤案,是繼續暴力行為,如果政府不認錯,犯罪就會持續。「追究元凶責任,也包括元凶後面的繼任者。」他提醒國家政府的繼任者,若採取掩護、包庇、淡化、消滅、不平反等,也是不作為,不作為也是犯罪,是要制裁的!

歷史會記錄一切的發生與結果,執政者要名流千史,還是遺臭萬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