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之源 稅務獎勵金

2019/06/19    文/古芳瑜/業務助理(桃園市)

總統蔡英文與前行政院長賴清德,總統初選政見會緊抓認為人民最有感的稅改『減稅』成績替自己宣傳。其實『減稅』對勞工是無感的,因為長年低薪享有免繳稅的處境。蔡總統走訪各縣市時更不忘宣揚其三年來的經濟成長,年初時強調景氣回溫比原本預估的還要更好,所以才能徵收到超過原本預期的稅收,並不是政府額外徵收本來不應該收的稅;財政部表示超徵是營業稅、營所稅和證交稅因經濟比預期的熱絡所產生的,並沒從勞工身上超徵。

是嗎?實令筆者懷疑,那為何還有『稅務獎勵金』?稅務工作績效與獎金聯結,恐讓外界質疑「為獎金而查稅」。財政部統計顯示,政府稅收已連續五年超徵,超徵金額達6,101億元。財政部官員分析,稅收超徵主因景氣回溫、企業獲利增加、稅制調整及公告地價調漲。財政部把營所稅從17%增加到20%,認為是最大宗的創稅來源,可增加600多億元,但仍比美國、日本、韓國和中國大陸還低;外資股東的股利稅額扣繳率則從20%增加至21%,也不得抵繳未分配盈餘加徵稅額。

蔡總統、財政部認為超徵是合理的稅收,但諷刺的是,台灣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件數卻逐年增加,2014年477萬件到2018年1021萬件,短短五年成長2.14倍,從台灣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件數,實令人懷疑超徵是不當所得,是稅務人員「為獎金而查稅」 的結果。

顯然,唯一可以解決嚴重侵害賦稅人權的手段---廢除『稅務獎勵金』,『稅務獎勵金』是惡稅之源,實在不懂立法院委員們為何背棄民意,會通過原來沒有法源的『稅務獎勵金』,網路鄉民必然召告天下,群起反對濫開稅單的財稅官員繼續領取『稅務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