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恣意擴充解釋函令 濫權課稅逼企業無法生存

2019/06/12    文/黎清/工程師(桃園市)

我國現行的財政政策幾乎只著重在所謂的稅捐稽徵上面,稅捐稽徵來自拔人民的毛,如果沒有符合法律的程序,跟搶奪民產無異,而政府長久以來如何處理所謂的預算赤字呢?不夠的錢就舉債,超徵的稅收,被用來還舉債、減少舉債,造成稅務上不公平現象,忽略賦稅正義,對人民造成莫大的傷害。

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張進德會計師認為,造成稽徵亂象原因可概括為三個事項:(1)財政部事後發布解釋令,違反程序正義、(2)很多稅務案件在徵收的時候,財政部才尬一角發布解釋令、(3)行政法有禁止恣意原則,課徵必須依法有據。

財政部經常在訴訟當中,再發布一則解釋令,讓官司怎麼打都贏,常常一個小公司連補加罰就被罰了一千多萬,經常上演一則解釋令逼死一間小企業的搶奪人民財產權的故事。

國稅局柿子都挑軟的吃,如營業稅的留抵稅額, 本來就是公司自己的一個稅額, 譬如說, 現在建設公司沒有銷售房屋,所以銷項稅額幾乎沒有, 留抵稅額就很多, 國稅局就打電話,要求將這留抵稅額沖掉, 不減掉, 就查三年內的帳恐嚇威脅。這亂象目前還是存在, 而後面若有立委撐腰就不敢。

財政部長久以來濫權課稅,造成我國稅捐稽徵亂象叢生,尤其是解釋函令恣意擴充解釋企業無所適從,希望政府能夠正視這些問題,做徹底的改革,例如先將所有不適當、有違人權之解釋函令統統廢除,這樣,我國的賦稅環境才能邁入正軌,經濟也才能正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