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違法違憲 應退還人民

2019/06/11    文/陳凱曦/經理(台北市)

近幾年台灣的經濟成長停滯,薪資凍漲17年,我們當然可以說是全球金融環境所致,但是當其他國家都在減稅輕賦,力振國家經濟的時刻,我們台灣的政府卻用假稅改來瞞騙人民!台灣稅制不公開不透明,總是在玩文字遊戲,把大家搞得團團轉,導致外資撤資不願再來,本土企業出走,中小企業倒的倒、關的關,台灣景氣持續低迷 ...這些可怕的現象都來自財政部和國稅局,課稅無法源,隨手抓一條函令就強行課稅,稅官的心態仍停留在威權統治時代?!
 
有一家十幾年前因經營不善而停擺的公司,十年來完全沒有營收,就在辦理解散的同時,國稅局竟開出稅單要求補稅加罰,而且還搬出在民國91年就已廢棄無效的解釋令來課稅,然最後行政訴訟仍遭到三審定讞。財政部長許虞哲說「如果要講租稅人權那就不用課稅」心中沒有人權,違法胡亂開單,協商多少繳一點,有多少老百姓就這麼像啞巴吃黃蓮一樣的吞下去?解釋函令滿天飛,現行有效的函令竟有9千多條,但更讓人嘆為觀止的竟是隨便找一條函令,即使是已廢棄無效的函令都拿來引用強行課稅!

多名立委在財委會上質疑,財政部過去4年稅收超徵5000億元,款項流向究竟為何?賴士葆質疑,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將超徵稅收用於償還國債,但國債鐘每人才少掉3千元,用掉600多億元,剩下的錢究竟到哪裡去了?財政部聲稱超徵稅收用來還國債,國債卻越還越多!盧秀燕也發現巨額超徵大半是不當查稅來的,政府應該將超徵退還人民。財政部聲稱10年中有4年短收,但事實上,從民國93年到106年只有3年是短收,總共超徵高達7,889億。

不當查稅等同惡意徵稅,協商要人民多少繳一點,是脅迫納稅,濫權徵收。未依實質正當法律程序來擴大稅基,是違法違憲!更別說是否會造成更多如雲林雞排伯的悲劇?財政部解釋超徵是短估,一年短估,第二年就應調整,為何一年兩年,三年五年,年年都短估呢?繳納合理合法的稅負,是人民應盡的義務。然而國稅局濫權惡意課稅向人民橫徵暴斂,卻造成無止盡痛苦的稅災泛濫。

超徵很夯!退還全民是明智之舉。台灣在數次的政黨輪替,人民期盼的是公平正義得以彰顯,蔡政府上台前承諾的「轉型正義」、「解決問題」還沒有明顯的作為,但舊官僚陋習卻仍不斷地壓榨人民!台灣是自由民主的法治國家吧?怎麼不負責任的上級機關和政府縱放的稅官仍持續違法恣意強行課稅?政府不能再顢頇無感、視而不見,做個大有為的政府,讓人民真正感受國家的保護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