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冤案 才有公平正義

2019/06/01    文/鄭義/服務業(桃園市)

「受難者長輩要活到120歲才能看到真相!豈有此理?」這是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對於法務部調查局將要移轉給檔案局的機密檔案,全部核定再保密30年而發出不平之鳴。戒嚴時期一九四一件政治偵防類「機密檔案」,最遲需至二O四八年才得以解密,蔡總統如何看待呢?轉型正義是蔡英文總統施政的重點項目之一,容許如此對待受難者家屬?

挖掘真相、弭平傷痕、釐清責任是轉型正義的精神所在。陳志龍教授曾提到,人權最大的侵害者不是個人,是政府!是國家!國家的霸凌,如228事件、六四事件、各種屠殺事件、1219案件,都涉及政府型態的霸淩。一般人犯罪要制裁,利用公權力來犯罪的更要制裁更要加重其刑。政府犯罪是會持續的,追究元凶的指錯,包括元凶後面的繼任者,國家政府的繼任者,如果不作為,是有問題的!

陳志龍教授提出新的概念,繼任者不平反也是不作為,無作為也是犯罪,為什麼很多領導人要平反、要道歉、要下跪,就是平反才能夠跟以前的領導人切斷,如果沒有採取限定繼承,沒有拋棄繼承,就是概括繼承!台灣228事件,到目前為止所有的領導人都是犯罪人。不作為,沒有採取積極的平反,包括1219案件,領導人也都是犯罪人,不平反是不正義的。

遲遲等不到的真相,情何以堪?替受難者平反,追究責任歸屬是政府的責任,官僚習氣,官官相護,會讓轉型正義的推動受阻,領導者需要大無畏的勇氣,平反冤案,才能真正弭平傷痕,才有公平正義。台灣目前多路人馬逐鹿中原,除了利益之爭,權謀之術,別忘了歷史的價值與定位。前人留下來的正負資產,領導者概括承受,也都將寫入歷史,千秋萬世留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