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處罰仍是天荒地老無絕期

2019/05/31    文/林一君/資深研究員(桃園市)

立法院5月24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限制出境、出海)部分條文修正案」,終於給了境管一個法源依據,其中最受人關注的是境管不再「天荒地老無絕期」,檢方最長只能限制14個月,院方累積境管常態下不得超過5年,但若是10年以上的重罪,則延長到不可逾10年。

看來法務部與司法院合作之下,有兼顧司法人權了,限制出境不再天荒地老無絕期了,稅務呢?欠稅處罰仍是天荒地老無絕期,看來人民之間的打殺偷騙都是可商量的,可以顧及人權的,但是欠了國家的錢是不可原諒的,不管是限制出境、管收用硬的手段、或是協商、多少繳一點等軟的手段,就是要人民把錢吐出來,是不能談人權的,就像前財政部長許虞哲說的:「談人權就不用課稅了」。很有黑道威權的氣勢,百姓聽了就要趕快把錢交出來,不然會如前財政部長張盛和所說的:「沒有獎金就不足以養廉」,拿不到獎金的稅官就會使出各種手段,逼人民交出稅來!不論稅單是對是錯!

張盛和在將卸任時說:現在賺錢也是賺給兒子,卸任後他不要再賺錢了,會參與公益活動。這句話讓百姓聽了很不舒服,好像當公務人員、當官可以賺大錢,卸任後也可以賺大錢,他不賺而已;還有財政部辦的活動都不是公益活動,例如財政部統一發票盃路跑活動,真的不是公益活動,那是查稅活動,從百姓捐贈統一發票3張,就能從中開出無盡的稅單了,真的是很可怕,這由前日報導「十追稅女悍將 3年為國庫追回8千億」可見一般!

台灣的稅務人權從戒嚴到解嚴,再到簽了國際人權兩公約,幾乎是沒有改善的,從財稅官員可以領「稅務獎勵金」、欠稅申請復查先繳一半稅額、稅收超徵不還民、九千多則的解釋函令(有三分之二是戒嚴時期留下來的)等等,都在在的顯示稅務人權的虛空,也就是說:稅務的改革已是刻不容緩了,而且稅務改革不會很難,要不要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