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不適任司法官」 要「下重手」

2019/05/24    文/方華/退休教師(桃園市)

司法院在豬年開始,將要以「淘汰不適任司法官」為重點工作,除了讓訴訟當事人可以直接聲請評鑑法官,並讓人民有機會擔任職務法庭的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參與審判遭彈劾的法官,砍掉不適任司法官,好讓司法改革更「接地氣」。

司改、轉型正義既是蔡總統上任後重點工作,何以人民對司法信任度仍跌至谷底,今年更低至84.6%,難怪司法院長許宗力要喊「沮喪」。司法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人民企盼司法人秉持公平正義之精神依證據判案,卻是遙不可及,之所以感受不到司改誠意之最大因素,無非法官法效能不彰,無法脫離官官相護窠臼。

2011年7月11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王茂修、劉錫賢、林秋華合議裁定,不准大埔案抗爭人民的請求,裁定「不必暫停」執行,苗栗縣府可以動手強拆徵收戶民宅,造成60歲的「張藥房老闆」受到強拆打擊,兩個月後發生在大埔橋下排水溝溺斃悲劇。2012年一整年林秋華法官共承審68件稅務案件、劉錫賢法官共承審56件稅務案件,人民100%敗訴;2016年全年莊金昌法官共審54件稅案,其中53件人民敗訴,另一件只是將罰鍰減為一半,人民還是敗訴,等同敗訴率100%,三位法官合計創下178件稅務訴訟人民100%皆輸。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劉錫賢於2013年遭監察院彈劾任公職期間,擔任有限公司股東且持股逾10%,長達20之久,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然劉法官至今仍然高高在上做他的高等法官。

2017年3月9日台中地方法院宣判指標性稅案判決駁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莊金昌及劉錫賢枉法裁判,判決當天林秋華召開記者會,面對記者問:中區國稅局是委託台北國稅局代查,台北國稅局已經在復查決定載明原告知名團體不是補習班,不是學費、是贈與,不知審判長有沒有看到?林秋華竟自承:「看了!看了,只是說,因為年紀大了!看了,就忘了」,法治時報曾報導,有三法官,審判長王茂修、法官莊金昌、法官林金本因懶得傳喚「重要關鍵證人」,直接判決原告敗訴,造成原告不服,提起「再審」。惡法官實已詆毀法官正義使者形象,不汰除不適任的法官,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永遠停留在不好的印象,對於認真努力的好法官實不公平。

此外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認為,不適任法官的汰除可分為「恐龍法官」和「失貞法官」,「恐龍法官」常常是法律認定和證據的問題,而「失貞法官」操守有問題,判決有重大瑕疵,卻可以繼續審判,造成冤案不斷、司法風紀敗壞,蔑視人權,讓國家社會浪費太多的司法資源,這有很大的問題。呼籲司法院履行「淘汰不適任司法官」「下重手」的承諾,「恐龍法官」、「失貞法官」都別再姑息,萬萬不可再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司法才能重拾人民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