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稅法當刑法修 是開倒車的稅改

2019/05/16   文/黃菲菲/醫事人員(桃園市)

「善與惡」的距離有多遠?若是仗著「正義」之名、披上「國家公權力」的外衣卻是借刀殺人,公權力究竟是保護人民的幫手?還是生殺人民的劊子手?

2010年的台灣「賦稅人權大調查」,時任立委的羅淑蕾會計師公布票選第一名:「稅務機關行政權過大,任意曲解所得性質!」她呼籲各界與媒體記者一起來關心很多收到莫名其妙、從天而降稅單的「稅奴」,

稅務機關有很大的權力來認定人民的所得性質,說風是風、說雨是雨,因為稅官發單課稅不用提出證據,恣意開個金額,然而一張張「烏龍」稅單卻是要靠百姓自己當「柯南」來舉證!接下來的復查、訴願、打行政訴訟,救濟之路卻是漫漫長路,在「抗告不影響執行」情況下,銀行帳戶被凍結、公司倒閉,出去也找不到工作,加上管收、限制出境等手段,不少走投無路的稅災戶被逼上絕路!

如果說「國稅局行政裁量權過大」是一把利刃架在胸前,「台灣司法不彰」則是另一把大刀抵在頸後。根據調查八成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如近日在媒體看到的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林秋華、劉錫賢、莊金昌三位法官,創下178件稅務訴訟中,100%都是判人民敗訴!好笑的是這些「稅務專業」法官是不懂稅法的,但是卻能濫權判決讓稅災戶敗訴,更讓稅災戶想上訴卻看不到希望,不上訴也不一定有錢繳罰了好幾倍的稅,面臨會被管收、限制出境的絕境,真不知要如何生存?

近日媒體報導「財政部研擬修正《稅捐稽徵法》提高法定刑度,最重將可處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財政部想出如此重罰,而稅災戶遇上「法力無邊」的稅官,再遇到官官相護的行政救濟體制,人民真是有苦說不出啊!財政部若是把稅法當刑法修,愈修愈惡,這樣開倒車的稅改,人民不會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