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中生有」窮追稅

2019/05/14    文/路多/財務經理(桃園市)

路過國稅局門口,在報稅的季節裏擠得人山人海,突然聽到一陣吵雜聲,一位民眾拿著稅單忿忿不平嚷嚷「這張錯誤的稅單為何一直開給我」?台灣百姓真的沒人權。對於稅務被侵權的案件,若非當事人很難體會及同理「身歷其境」的經過,深深體會到官員違法、不依法行政,害得善良百姓鎮日生活在恐懼不安、擔心財產不保、人權沒有保障的日子中!

想起近四十年來親友家為了一張「無中生有」的稅單,忙的團團轉,去稅務機關說明、最後還要上法院,心力交瘁,快傳到子孫三代了,真是不勝其煩!親友每每想起此事還餘悸猶存呢?

親友的公婆白手起家,省吃儉用辛苦了大半輩子,退休之後,本可含飴弄孫,享享清福,卻無端收到一張郵差送來地價稅欠稅單,心地善良的婆婆心裏想:每年該繳的稅都繳清了,怎麼還會欠稅?仔細查看之下才發現是婆婆的名字,但是身分證字號與住址都錯了,就把它退回去,還覺得這個郵差好厲害!

隔年這張稅單又來了,嘿!住址改對了,變成親友家的住址了。公公就帶著稅單到稅捐處說明,住址跟身分證字號都不符合,請稅捐處的官員好好處理,以為這樣就可以結束這烏龍的稅單事件了。但是,下一年,這張稅單又來了,身分證字號改對了,由:L1(男生)改成L2(女生),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公公還是到稅捐處嚴厲要求不要再寄了,唉!但是明年還是來了,跟候鳥一樣準時報到。

幾年後,公公中風了,稅單又寄來了,只好由親友先生請假,到稅捐處去辦理,稅捐處的官員表明會查清楚,先生很鄭重的表明「若能辦出這土地的所有權狀,我們很願意繳這筆稅款」。婆婆過世後,稅捐處也換了新的手法,直接送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寄了一張27萬的罰款,這下子可緊張了,馬上又請假到稅捐處察明原因,稅捐處的官員表示會馬上註銷。但是,一年又一年法院判決的27萬罰款,還是又寄來了﹔再隔幾年呢,法院最嚴重的處分終於來了,「凍結財產」、「禁治產」、「禁止出境」,婆婆都已經過世十多年了,先生也已年過半百了,但是這張「無中生有」的稅單卻窮追不捨。

這三十年多來,親友不斷的閱讀有關的稅務法規,及請教專家,方知台灣的稅務制度是很缺乏人權的。連知名的律師陳長文都會「冤繳稅」,更何況是我們平民百姓?曾經喧嘩一時的表演藝術人員,其「執行業務所得」被國稅局認定是「薪資所得」,動輒被罰欠稅數千萬元;黃文煌律師被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明明是做公益,國稅還真厲害,開出一億多元的罰款稅單;以去年1021萬件欠稅欠費強制執行案背後,隱藏著執法官員違法之處,把人折騰到半死,還不肯罷手!那張無中生有的烏龍稅單,就快傳到第三代了,多期待「法稅改革」的腳步快一點,對納稅者的基本權利有更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