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案件人民敗訴率高達94% 賦稅人權何在?

2019/04/14    文/陳宇凡/經理(新竹市)

不到半年,兩起重大飛安事故導致波音737 MAX全球停飛,在原因還沒找到之前,停飛是必要之抉擇。然而,該壯士斷腕的難道只有飛安問題嗎?有多少制度,剝奪人民的財產,甚至已危及生命,可是,又有誰在乎?

飛機失事,屬嚴重的飛安事故,因為關係人命,所以受到大家重視。制度上的缺失,往往曠日廢時,加上人為的徇私舞弊,即使問題重重,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僚心態下,有些時候被刻意的隱瞞與漠視。以往當稅務有糾紛之時,到復查階段,就須繳一半稅額的擔保,有人為此申請大法官解釋,說這樣會阻礙人民的復查的權利,於是財政部修法變成訴願要繳一半。您說這是甚麼心態,難怪張靜律師會提出廢除訴願制度的公投想法,一旦訴願制度被廢除了,也就不用先繳一半了。

飛機失事,人民馬上有感,訴訟的判決,雙方各有辯解,由於沒有立即性地危害到生命,那怕再多的不合理,恐怕也只有當事人概括承受。怎麼說不合理呢,行政訴訟人民的勝訴率不到6%,因為比例太過懸殊,怎麼解釋,恐怕都難杜悠悠之口。為此張靜律師又提出了解套,提出廢除各級行政法院回歸普通法院的公投,「讓原來就是普通法院的法官繼續再處理有關行政訴訟的案件,他們還會有一些人權的觀念,一旦到了行政法院,人權觀念都沒了,全部都在擁護官權,廢除行政法院這件事情是可以公投的」。

在問題未釐清以前讓飛機上路,是每個人都不放心的事,一個明顯違反人民訴願權利,另一個嚴重威脅人民訴訟權的機構,兩個的殺手級的制度或機構結合一起,您說台灣還有沒有賦稅人權。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不只飛機製造商需要,對問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難道是官員該有的處事之道嗎?不管訴願繳二分之一,或不到6%的人民勝訴率,都只會是歷史上的笑話。期許政府以飛安失誤零容忍的態度,早日讓稅制導入正軌,重建人民的福祉與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