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稅務獎勵金 重整財政紀律

2019/04/07   文/古芳瑜/業務助理(桃園市)

歷史的可貴在提供教訓,而一個具有反省能力的政府、社會才能推動整體向前邁進。台灣雖經過了政黨輪替,小英政府也提倡改革、轉型正義、還原真相,但是經由稅制所凸顯出來的亂象--『稅務獎勵金』,不過是欺騙人民虛晃一招罷了。『稅務獎勵金』早在2004年朱星羽等163位立委連名提案,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然財政部仍不守法,巧立名目編列無法源的獎金。令人痛心的是,2019年1月10日立法院中央政府總預算朝野協商,再度提案『刪減稅務獎勵金預算』,卻均被否決掉,仍編列1.3億稅務獎勵金繼續茶毒人民。

從歷史傳承下來的漏習,至今從未改變,過去稅官收紅包可議價,現在是『協商』,不管稅單對錯,總是要我們百姓多少繳一點,稅官好回去跟上面交代或領取獎金,而被查稅者為了民不與官鬥,加上台灣行政救濟又是虛設的衙門,人民的敗訴率是94%,即是錯誤稅單只好乖乖繳錢了事。

『稅務獎勵金』的誘惑是毒藥,西元1850年美國《逃奴法案》提供追捕獎金,造成賞金獵人射殺無辜黑人,以屍體換獎金等人權迫害;英國殖民印度時,為減少當地劇毒眼鏡蛇數量,獎勵人民只要捉到眼鏡蛇即可獲得獎金,沒想到最後眼鏡蛇數量不減反增,原因是很多人為了獲取更多獎金,自己養起眼鏡蛇。

蛇災、逃奴悲歌,均是一昧追求績效速成,不當使用獎勵金,錯估人性,反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查稅本該是稅務人員的本職,不該編列獎金。前台大法學院教授陳志龍更直言:稅務獎金是變相鼓勵稅務人員濫發稅單的主因!

刪減稅務獎勵金預算的提案均被否決掉,這是嚴重的違背民意!廢除『稅務獎勵金』『重整財政紀律』是人民的希望,也是小英政府提倡改革實現轉型正義與愛民的表現,如今改革變成是欺騙人民虛晃一招的轉型正義,如何能獲得人民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