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護肅貪無所作為 廢掉廉政署吧!

2019/02/17    文/謝宿灘/自由業(新北市)

立委黃國昌揭發國健署戒菸治療管理中心從2017年起,用假發票、人頭詐領上百萬元菸捐補助,造假虛報帳目,菸捐淪為提款機。黃國昌呼籲請國健署清楚說明,為什麼對長久舞弊貪污的弊案,竟然採取縱容態度,不斷地讓它發生;檢調單位應立即採取必要偵查作為,查扣所有關係人戶頭及所有金額。

回首觀看歷年台灣貪污弊案叢生,「只要肯花錢,沒有打不通的關節,」這是送紅包者的豪語,貪污與特權形影相隨,不分藍綠政黨官員民代貪污有道,利用其職權「上下其手」貪腐或舞弊事件發生,許多貪污案件經常雷聲大、雨點小,有的是重案輕判,有人在定讞前夕落跑海外,政黨輪替已經很多次了,為何貪污弊案一再重複發生卻沒有作為,真的讓人民及社會輿論感到憤怒完全無法接受。 

歷史上明朝開國之君朱元璋從社會最底層崛起,所以對人民是非常有感情的。如果百姓發現哪個官員貪污受賄或者擅權枉法,可以直接到京城來控告他,有能為民除害者,可以直接將貪官污吏和鄉紳豪強綁縛京城,誰要是敢阻攔,一定嚴懲不貸。要想懲治貪官就要先立法反貪,為了消滅貪官污吏,他堅持治理亂世必重刑罰的方針,制定嚴格的法律來對付那些貪腐之臣。朱元璋制定的《大誥》中就有三十多種酷刑,包括斷手、斬趾、閹割、梟首、凌遲等。最有名的刑罰就是「剝皮實草」,凡是貪污超過六十兩者,先砍頭示眾,然後還要把皮剝下來填上稻草,以此來警示後任官員。請問台灣專司肅貪業務的廉政署在哪裡?廉政署還有功能嗎?當官員既不「廉」,又居高位者,又無任何作為時,這才是最可怕的貪腐開始。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說:我國金管會、檢察署、法院的作法與其他正常法治國家有很大差別,原本應該是白血球機關,卻被異化成為白血病,不監督、不負責、成為犯罪者的天堂,直指所有的貪腐犯罪都與政府的包庇或不作為脫不了關係。貪官污吏沒有得到任何的懲處,公務機關迂腐與官官相護,讓犯罪者仍然逍遙自在,就是最大的民怨,予人「肅貪只做一半」的負面印象,一再傷害民眾對政府肅貪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