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議題超越藍綠 關係全民福祉

2018/11/16    文/蔣添立/研究員(台北市)

身為資深經濟研究員,當深入到財稅制度及賦稅人權範疇後,才發現稅收超徵對台灣經濟的危害非常嚴重。因此當有人在討論相關議題時,總是習慣性豎起耳朵來聽。

今天晚餐就聽到鄰座在討論超徵是否應該還給人民,許多爭論點繞著前幾天立法院吳秉叡的質詢,他們卻一致否定吳委員誤用租稅法定原則,強詞說預算本來就是預估,所以即使超收稅金,也應依法徵收,不能不徵收。很驚訝他們的法稅程度,因為說得很正確,「租稅法定原則」是指租跟稅必須由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三讀通過,才可以徵收,不可以由行政機關自己認定就去徵收,這就是為什麼以前汐止鎮長廖學廣被控違法徵收鎮長稅二億四千八百四十二萬餘元,纏訟十七年後,最高法院依觸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將廖學廣判定入獄服刑一年。

吳委員身為法律人甚至曾做過法官,不應認定租稅法定原則是法律規定要收稅就不能不收。其邏輯就很像美國網紅影片,一位婦人因違規停車,累計罰鍰400元未繳被送到法院審理,當法官得知婦人遭遇兒子被殺的悲劇,銀行帳戶因兒債被凍結,社會補助金亦遭停發,最後法官毅然敲下法槌判處0元費用與罰鍰。這網紅影片讓人熱烈盈眶,也是很好的案例說明違規停車罰錢雖是法定,但並非一定要強徵收取。稅也是這樣的邏輯,租稅法定原則不應被吳秉叡逆向解釋。

財稅及行政執行機關為了績效有此令人扼腕的作為,已讓人不能接受,未料這種似是而非的觀念,在代表最高民意的機關裡暢行,更讓人為台灣的賦稅人權捏把冷汗!

其實,台灣超徵的歷史非常久遠,最早的新聞是民國七十幾年,從那時就持續有超徵的新聞。許多當時新聞會大篇幅質疑超徵的不合法性,甚至財政部會討論如何降低超徵,沒想到時至今日,竟成為財政部的業績,升官及發「獎金」財的工具,可悲可嘆!

像這種超越藍綠,卻關乎全民福祉及賦稅公理正義,黑與白的問題,任何人都應該選擇向人民這邊站。全國7860位村里長有94%都支持超徵還民,這就是超越藍綠及各黨各派的共識,實不容立委違背民意,放任相關部會繼續做錯,更誤導財政委員會的委員及媒體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