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徵還民 理所當然

2018/06/08    文/沈孟平/工程師(新竹市)

不勞而獲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的通行,有的被判刑,沒有經過人家同意,私自將別人財物據為己有,叫小偷。在互利原則下,以交換條件的手段,達成利益共享的目地,叫貪污。自己的獎金自己編,自己的薪水自己調,叫自肥,怎麼個自肥法,讓我們先從預算的編列談起。

立委蔡適應爆料,銓敘部近10年來每年都編列預算參加「大英國協公共行政管理協會年會」( CAPAM ),但事實上我國最後一次參加該年會是在 2004 年。對此,銓敘部長周弘憲表示,未來會檢討相關預算的編列。原來國家部級以上的單位預算編列竟可以這麼浮濫,是五鬼搬運嗎?錢到了哪裡呢,實在有必要說明瞭。

不只銓敘部預算亂編,立委陳瑩指出,無法源依據的稅務獎金,國稅局每年編列上億,連發新聞稿、內部裝修等與查稅無關的作為都可以領獎,她批根本就是巧立名目濫發。以前是國庫通黨庫的年代,現在乾脆直通國稅局官員口袋?

除了預算亂編,官大還有優惠,環保署長李應元,在去年5月報稅時,意外發現自己薪資所得少了一半,月領19萬元,繳稅薪資卻僅9萬多元,太不合理。他詢問人事單位,得知署長薪資項目中竟有一半被列為「主管加給」,得以免稅,讓他大感驚訝,主動補繳稅款。原來軍公教長官,按官階職等高低,每人每年有數萬到萬不等的所得免課稅。探究這些的合法性,竟然是未經立法院審核通過,法律位階不算高的財政部解釋函令。

弔詭的是,只要人數夠多,雨露均霑,好處同享,就不算違法,看來,還真是個不錯的致富方法。國家財政惡化,國債年年攀升,身為國家的財政人員,竟是如此投機取巧,有人說,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

再仔細想想,自肥與分贓,說穿了,只是用字遣詞上的不一樣。國家的錢,偷偷盜領,四年來,超徵五千多億,該是人民的錢,卻一點也不肯歸還,能分臧又沒有負擔,果真是高竿。財政部與解釋函令,搭配的如此巧妙,國債持續上揚,人民的薪資凍漲,握有彈劾違法失職公務人員的監察院怎能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