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官員惡搞納保法

文/林岡/顧問(桃園市)

105年12月28日通過納保法,明訂106年12月28日實施,觀看條文,看到要甄選「稅務專業法官」及各個稽徵單位要設「納保官」這二項,就足以讓百姓雀躍不已,覺得台灣的稅務人權將提昇許多,在過去法官不懂稅法的行政法院,人民根本沒有勝訴希望,想像「稅務專業法官」一定是懂稅法的法官可以與國稅局稅官們抗衡,為許多拿到烏龍稅單的人民爭取公道,撤銷荒謬的稅單,保住人民的財產權。

一年到了,106年12月28日實施納保法了,但人民失望了,竟然是不懂稅法的原班人馬的法官直接審查通過「稅務專業法官」的資格,「納保官」更是由優良、課稅高手稅官擔任,人民對稅務人權提昇從天堂掉入地獄,怎麼會這樣,小英總統不知道嗎?賴院長真的不知道嗎?許虞哲部長伸出了黑手,瞬間把良法變惡法,是為了多課稅給政府建設嗎?還是為了稅務團體獎金,弄飽自己的口袋?

百姓向財長爭取稅務人權,財長竟然說:要講人權就不用課稅了。真是經典的名言,人民要多繳稅成就財長的功名,真的是可以萬古流芳了,相信一定可以比美張盛和前財長,選上全球最佳財長,一樣的也會被網路鄉民選為首惡惡人,遺臭萬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奉勸政府官員不要再惡搞納保法了,趕快把納保法恢復到人民的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