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人家的錢 是否要退還呢?

文/周傻瓜/工程師(新北市)

財政部針對接獲民眾詢問政府稅收超徵應該還民2.2萬元,財政部發了篇澄清稿,指出無退稅理由。讓人看的「霧煞煞」!稅收超徵是事實,新聞稿的發布,只是將全民當「傻瓜」。

蔡英文總統曾經說過: 稅收有超徵,應該有錢退稅。朱立倫也表示過,政府任何稅費的徵收都必須非常精確,有超收的部分,一定要立刻退還給民眾,遵守政府與民眾的契約。前行政院長陳冲、前財政部長李述德,都說超徵要退還人民。2017年更有許多國民黨議員北中南串聯,希望中央政府把多收的稅,利用消費券的方式還給民眾,這麼多官員及民代不斷反映政府及財政部,面對許多民間團體還稅於民的聲浪四起,但發現最近財政部官員在裝傻,在睜眼說瞎話,不願將多收的稅退還全民,財政部一下子說要發紅包給地方政府過好年,又說要來還舉債,最後又發新聞稿說歲入歲出有差短,無退稅理由!這齣「歹戲拖棚」的連續劇,劇本只能任由稅官隨時改來改去來掩蓋事實,之前官員說超徵的稅就應該要退給人民也沒退,政府一下騙說還國債,一下騙說給地方政府發百億紅包,一直騙人民,唯一沒騙的就是自己集體領違法的稅務獎勵金。

大家想想看如果去買東西時,店家多收錢會立刻找到那位顧客,把錢給人家退回去,還要賠禮道歉,這個道理都不懂嗎? 現在財政部超收5000多億,更應該還給人民超徵的錢,這不是退稅!是退還屬於人民的錢而已!現在民進黨已經完全執政,反觀國外各國超收都退稅還之於民,期許小英總統可執行自己說過的話,超徵的錢都來自人民,立刻還稅於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