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徵起績效突破5000億 怎麼來的?

文/黃國強/教師(桃園市)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成果發表會,呂文忠署長致詞表示:執行署徵起績效正式突破5000億,是執行署成立17年來,歷任署長、各地分署長、執行官全體同仁秉持依法貫徹公權力,共同努力的成果。

與會的長官表示執行署貫徹「公義與關懷」的政策,不只是怒目金剛,更可以是鐵漢柔情的慈眉菩薩,更諷刺的是進行「疊金成塔、豐盈國庫」的儀式,呂文忠洋洋得意指出,5000億元可以打造8座台北101大樓、或105座台北小巨蛋,若以法務部2017年法定預算312億8000多萬元計算,行政執行署平均每年徵起績效300多億,如同法務部一年預算,「平均每年績效可養一個法務部」。在民主時代同一件事民眾有不同觀點,執行署官員喜孜孜的慶功同時,有些民眾被教育納稅是人民的義務的認知之下,認為追回5000億都是人民欠國家的稅或費!但真的是這樣嗎?根據法務部公布的資料,欠稅欠費待執行案件106年增加高達936萬件的欠稅欠費案件,這些數字的背後筆者合理的懷疑,執行署有真的貫徹「公義與關懷」的政策嗎?多少稅災戶暗夜哭泣甚至走上絕路。

奢侈稅稅災戶李泳賢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他於民國100年8月首次買入房屋自住購屋成本660萬,因經濟不好無法負擔龐大貸款,在101年4月售出成交價680萬,只因沒有將戶籍遷入新屋,竟被認定漏報奢侈稅,連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李泳賢沉痛表示,每當政府推行政策時,都會讓他想起這些財政官僚的嘴臉,推奢侈稅當時財政部長張盛和說,不會錯殺無辜,不是投資炒作的一般老百姓不用怕,但結果死的卻是他這種不懂法令的弱勢小民。現在奢侈稅已經結束,但是這張烏龍稅單卻還繼續折磨他繼續強制執行扣繳奢侈稅。

筆者朋友的兒子受雇於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是領固定薪水,而前年莫名收到國稅局一張四百萬的補稅單,全家恐慌不知所措,前去國稅局說明只是受雇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並非負責人,雖然稅單不用補稅,以為沒事了,但去年同樣補稅單又來了,驚嚇的這位專業的律師只好離開那家律師事務所另謀頭路,這就是所謂的烏龍稅單,送到強制執行署就成為欠稅戶。執行署的怒目金剛真有鐵漢柔情的慈眉菩薩?真有去關懷為什麼有這麼多的強制執行案件的原因嗎?

其實大多數國人不知道台灣稅法有一條規定,如果收到一張稅單覺得被冤枉,必須要先繳稅單的一半或等值擔保品,才能訴願救濟,否則執行署就可以執行扣押拍賣財產、限制出境、管收關押等公權力,執行署不必等訴訟結果。人民就算有能力先繳一半稅單,到了行政法院勝訴率也低於6%,遠低於德國的42%,就算是6%勝訴之列也不值得高興,因為贏也不是真贏行政法官是把稅單交還主管機管另為適法之處分,形成萬年稅單的台灣奇蹟,這樣的濫權徵收是觸犯刑法129條,是現行犯要被抓起來啊!

人民在稅務救濟的路上九死一生,冤枉之列的人民,其財產因此被執行署收入「疊金成塔、豐盈國庫」,更遑論官員所領之獎金,豐盈國庫裡在績效精神下包含了冤枉人民的不義之財,是政府之恥,奉勸官僚諸公們這是觸犯刑法131條圖利他人罪強制執行時不可不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