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稅務律師怎麼還沒有精神分裂?

文/李保明/財務人員(桃園市)

筆者從事財務工作,最近聽到一位稅務律師自我調侃,因為他常被客戶問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你怎麼還沒餓死?第二個,你怎麼還沒有精神分裂?想想還蠻實在的,因為稅務訴訟人民敗訴率94%以上,身為稅務律師每天生活在國稅局與行政法院,幾乎每戰必輸,一直輸下來,如果沒有餓死,長久下來不會自我否定嗎?當然會,而且還會精神分裂啊!

相信稅務律師都很納悶,法官考試沒有考稅法,不考當然就比較不懂稅,但是法官不懂稅,又不問會計師、稅務律師,卻去問國稅局?原來在法庭很多時候國稅局被逼到無話可說的時候,稅官只要說:「法官請你考量這是我們國庫的利益」馬上情勢大逆轉,法官就屈服了,這位稅務律師終於悟到,法官判決為何偏國稅局,因為國庫沒有錢,法官薪水哪裡來?稅務訴訟造成民怨,除了這些因素外,最近三、五年來越來越多,以刑案去逼稅,因為稅官利用一個非常非常惡劣的手法,就是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稅跟其他刑法比起來算輕,所以就抓住納稅人怕被找麻煩的心態,寧願選擇繳錢就算了,何況沒有一個生意人願意一輩子得罪國稅局。

還有更扯的是,當稅務律師遇上不懂法的稅官,真是秀才遇到兵,因為當稅務律師問稅官說:「請問法律依據為何?不要給我解釋函令」稅官連法律依據都講不出來,如此的稅務環境,又加上司法沒有辦法制衡行政之下,造成了行政權濫權。這位稅務律師認為國稅局現在最缺乏的是,有法律背景的稅務人才。東吳大學法律系陳清秀副教授曾比喻,國稅局碰到法律問題,設了法務科,裡面卻沒有法治人員,就好像開了醫院卻沒有正規的醫生,全部都是密醫,怎麼治病?如果法官體認到這點,能秉公要求國稅局依證據、守程序才能開稅單,這樣才會有一個正向的循環,對於台灣的經濟才有好處。

大家或許不知,近來外資不敢來台灣投資,因為很多律師寫投資評估意見,都感受到台灣稅務風險無限大,試問誰還敢來台灣投資?令人憂心的是,司法院身在象牙塔中,不食人間煙火,人民期盼已久的納稅者權力保護法,設立稅務專業法庭,解決人民稅災之苦,但是司法院竟然動手腳,沒有送立法院審查,關起門來製作一份要點,讓曾經一整年都判人民100%敗訴,不懂稅,最該淘汰的法官,就地合法為專業稅務法官,台灣稅務環境不改善,經濟如何能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