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瞻性的司法人 一顆良心而已

文/李商/退休公務員(高雄市)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錢建榮法官,能站在人民的立場,用同理心在他眼裡流氓與上班族無異,是人權與正義的守護者,對得起良心,判決後心安理得。如最近名模林若亞抗稅案獲得大法官釋憲成功,提出的所得稅法釋憲案,造福540萬的受薪階級,而聲名大噪;他對「流氓們」的承諾「檢肅流氓條例」會提出釋憲,不因為是流氓而就沒有人權,因為錢法官在憲兵隊當過預官,看過不少警察與檢察官濫權的不平之事,他親眼目睹警務士被調查官叫去制作假筆錄,但光憑這份假筆錄,即可送人去感訓,居於人道主義,憲法賦給人民的權利生而平等,司法人本於職業更要維護憲法。就像醫生治療病人沒有分好人或壞人、男人或女人、本國人或外國人…等等,本於職業道德不分貴賤。

錢法官關注租稅人權當時的另一個釋憲案,間接促成了司法院開始設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既然他參與了催生,應該要繼續使力。日前一場平反冤錯假案全民票選《愛心司法人》座談會,訴求司法改革、稅法改革與尋找前瞻司法人。現今司法體系中有三種司法人:「1、前瞻司法人2、亦步亦趨司法人3、墮落的司法人。」前瞻司法人:看得到自己是在做前瞻性,有益於法治的正面能量的釋放的工作,筆者想錢法官就是第一種前瞻性的司法人,值得鼓勵與讚賞。

近期司改國是會議熱鬧登場,人民期望司改成功帶來新氣象,至於最高行政法院總是判行政機關贏,最為人民所詬病,有很多法稅專家表示,案件久懸不決,對人民傷害最大必須好好改革,其實與法官財經專業參差不齊有關。行政法院一直有個外號叫「敗訴法院」,人民敗訴率是94%,所以稅務機關有恃無恐,恣意開稅單,人民要經過「復查、訴願、審判」,訴訟前就得先繳稅款的一半做保證金,即使百姓勝訴,行政法院也不敢「撤銷原處分」只發一張公文給稅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勝訴等同敗訴!稅官敗訴也不會被處罰,重新再開一張稅單,形成永無止境的輪迴,媒體人稱之為「萬年稅單」,前大法官許玉秀曾說:國家帶給人民的二大痛苦,第一是刑法,會被關在監獄,另一個就是拔毛,也就是課稅。這兩件事情都跟人民的人權有直接的關係,一般人只要不犯罪就不會有被關的問題,但「課稅」卻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問題。

司法改革第二分組會議3/20剛通過決議,就「裁判憲法審查制度」,賦予大法官就個案釋憲時「得自為裁判」,同時,大法官對聲請案件有選案權,不受理案件時,可不附理由。大法官會議制度將產生重大變革。司法改革的列車一直往前進,期待所謂的「萬年稅單」,或更多久懸不決的案件,能在大法官就個案釋憲而成功解決人民永無休止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