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稅制沒有人權 只有課稅!

文/王日堯/退休公務員(台北市)

台灣低薪讓不少人才外流,某人力銀行資深副總就在臉書上直言:「經濟太差,工作機會少,勞工擔心丟了工作,大家不得不容忍,真是讓人難過。」據主計總處調查,以2016年台灣平均每月實質總薪資不及2000年水準,今年薪資已倒退了17年。

薪資倒退不打緊,這幾年台灣經濟低迷,稅收卻大幅超徵,連續三年稅收超徵金額超過1,000億元,合計超徵4,000億元!政府稅收與經濟成長成反比,呈現「政府超收笑哈哈,人民繳稅苦哈哈」的不合理現象。而行政執行署統計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2016年高達809萬件,平均每100戶約95戶有欠稅欠費問題!這麼高比例的待強制執行案件數,不禁教人質疑,超收稅款中到底有多少是冤錯稅單?

財政部長許虞哲說,「如果要人權,就不要課稅」,因此稅捐機關常常未經查明事實真相,就濫開稅單,老百姓不服,還得先繳一半稅金才能提出行政救濟,且行政救濟期間還不停止執行。而行政法院的敗訴率又高達94 %,就算打贏官司,法官不自為判決,又退回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稅官把數字加加減減後,又開出新稅單!人民贏了等於沒贏,同樣的流程又要重來一遍。沒完沒了的萬年稅單,逼得善良百姓走投無路,甚至家破人亡。

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兼審判發言人溫耀源在一場法稅改革論壇上指出,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請願訴訟權,法院應快速、妥適、合法的審判,正義才能實現,否則遲來正義不是正義。刑事妥訴審判法規定8年期限,納稅人權利保護法卻將期限延到15年,是反其道而行!難怪前立法委員許添財會義憤填膺地說,「現在台灣的稅制是威權體制的稅制,是要向人民課稅、課稅、再課稅的稅制,絕對不公平,絕對沒有辦法永續下去,世界各國沒有這種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