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政府正視我國稅制敝端

文/古芳瑜/業務助理(桃園市)

浩鼎風暴再添受災戶!浩鼎員工認股,國稅局認定員工每張股票賺了40幾萬,平均每位員工都需繳交4、5百萬所得稅,即使沒賣股票,沒收入仍然要繳幾百萬的稅,讓浩鼎員工大為崩潰,自嘲是「賣身奴」,而紛紛提出申請再議,籲請主管機關儘速修改如此荒唐的稅法。

筆者雖不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更不清楚事件裏是否遷涉其他法條,但是卻明白有賣出才有所得才有課稅不是嗎?如果不是,此稅法就顯繁複了,我們一般民眾是難以理解的,國稅局不就倫為趁火打劫魚肉鄉民了不是嗎?

浩鼎員工申請再議,筆者甚為受災戶堪憂,因為我國稅法有太多敝端,光是稅法的解釋函令就多如牛毛,通常都是財政部國稅局說了算!依解釋函令就是法條、就是依法行政。還有一條,也是造成萬年稅單的原因:民眾收到烏龍稅單,走行政救濟、行政法院訴訟,得先繳一半的錢才能訴訟,不僅要請假(上班族)、自己花錢請律師,自己舉證稅單錯誤;反之政府呢?所有費用都是人民納稅錢,更不用花時間舉証;可悲的是,人民在勝訴率不到10 %下訴訟贏了,行政法官不會結案,會發回國稅局「另為適法之處分」意思是不管對錯 多少要繳一點,如果不服,你得再走一遍訴訟,成萬年稅單。

我國如此不堪的稅制,試問對人民公平嗎?人民豈能心甘情願納稅?浩鼎員工即使沒有賣股也被課稅,即是法條要課稅,也實在沒道理。筆者在此呼籲政府能正視我國如此不堪的稅制敝端、能盡述改革,讓人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