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20年人民無感 法操籲司法公開透明

台灣民眾對法官的公平公正性不信任度高達八成,對檢察官辦案不信任度也高達七成六,反映民眾司法信心大崩壞。10月政府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前夕,監督司法的獨立媒體《法操司想傳媒》,於20日舉辦「司改白皮書發表記者會」,針對台灣的司法體制進行全面審查、對新政府提出建言外,也呼籲台灣政府應開放「法庭直播」,使全民能共同監督司法,讓台灣司法體制更加走向公開透明。

這場「小英!!我們要司法公開透明」推動法庭直播!全民參與監督記者會,台大法律系李茂生教授、上誠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陳奕廷律師(刑法補教名師易台大)、宗鼎法律事務所吳宗樺律師等,都到場支持,同時發表「法操2016司改白皮書」。

曾任檢察官現任大壯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所長高宏銘律師表示,台灣的法律說是依法審判,日本的法律是依法及依良心審判。執行司法權這種國家權力的人其實只要依照法律跟良心去執行職務就好了。司法絕對不是法律人、司法官、檢察官的司法,是全體國民的司法。

李茂生教授表示,認同法操白皮書司改意見,目前有審判公開、但卻是秘密進行,雖然法庭為了維護制序不能錄音錄影,但現在的司法就不夠公開透明。為什麼法官跟檢察官同樣是法律系畢業,同樣在司法學院受訓練,態度卻不一樣,問題出在偵查制度跟審查制度,含人事晉升、以及氛圍都不太一樣,檢察官晉升難,就會有人不擇手段為達到目的。再者,因為偵查不公開原則,方便檢察官去偵查,檢察官擁有他人無法探知行為的狀況。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想不公開就可以不公開、想公開就公開,所以比起制度,其實更重要的是人心的改變。

陳奕廷律師表示,眼見這些司法官當初考試時對司法的熱情,卻在當上司法官後消磨殆盡。在開庭時甚至還看到法官在看其他庭的資料,也遇過法官當場說「我不知道怎麼準備」,這些實務狀況令人傻眼。尤其是檢察官的監督需要更多投入,檢察官的名字為什麼不像法官一樣公開?結案書類為什麼不像審判書公開?這些都應該改變。要落實檢察官負責的機制,刑法125條濫權追訴罪,就是檢察官明知這個人無罪卻偏偏起訴他,法條寫著「明知」兩個字,這個法條很難證明檢察官是「明知」,我們不可能去探究他腦袋在想什麼,所以這個罪名幾乎沒有被適用過!從法操白皮書看到,主張針對檢察官評核在追溯時效,應該是從案件確定之後,再起算評核時效;有些案件開庭一開十幾年,這些有問題的檢察官躲過拖過十年,那幾乎所有機制通通失靈,所以呼籲時效應從判決確定之後才開始起算這十年的追訴時效比較合理。

吳宗樺律師表示,第一次有逃漏稅的念頭,是因為有次處裡一件土地案子,案件歷經好幾年,證據資料不是簡單短時間可以處理,但每次開庭只開3-5分鐘爭取不到時間說明證據;法官只會說書狀有的不用講,他有在看,但最後判決出來,我方敗訴。法官主張的理由,是律師從來沒有提過的主張,為何會這樣,因為法官竟然抄其它案子主張做為判決。這件土地案件民眾訟訴費20萬左右,法官的薪水是由納稅人繳的稅,面對這麼混的法官是浪費納稅人的錢。現在司法制度容許這樣的狀況存在,這很明顯違反辯論主義的「判決違法」。雖還有很好的司法官,但特例是會影響司法品質和民眾的信任。

法操強調推動法庭直播,只要是目前規定在「公開審理」範圍內的案件都應該納入直播的範圍。國家機密、妨害性自主、偵查庭等案件不在討論範圍內。至於隱私或敏感內容,都可以透過技術來保護並避免洩露。如此可以看見開庭法官及檢察官的表現,供民眾去評論檢視,協助監督檢察體制,讓國家司法權能在法治軌道下運作。【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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