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個人網銀交易 將不適用7天鑑賞期

根據消保法規定,上網購物享有7天鑑賞期,不過,金管會預告修正「個人網路銀行業務服務訂行話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四點,網銀提供的金融商品及服務,不納入消保法規定,只要完成線上交易,將不適用7天鑑賞期。

去年消保法完成修正案,將原本透過郵購買賣享有7天鑑賞期,擴大到通訊或訪問交易,因此消費者只要7天內可以書面方式解除契約或無條件退回商品,完全無須理由或負擔任何費用。

不過,金管會表示,金融商品不同於一般商品,例如轉帳、匯款、換匯等,價值會隨著時間變動,基於風險考量,故特別修法將金融類的網路交易,排除在消保法之外,並不適用7天鑑賞期。

金管會指出,銀行在網路上提供的金融商品,皆已充分告知風險,消費者評估之後才購買,並強調,國內銀行為受到高度監理的行業,且目前制定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只要購買消費金融商品,銀行違反規範,主管機關會有相當的處分。【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