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北市府抗告 裁定大巨蛋部分復工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上個月已裁定讓遠雄部分復工,以維護大巨蛋安全。北市府認為裁定書未明確指出可復工的項目,因而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該裁定並無違誤,今天駁回北市府抗告確定。

北市府去年5月以大巨蛋未按圖施工為由勒令停工,遠雄認為停工後已發生地下水位上升、多處鏽蝕等安全疑慮,因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7月裁定大巨蛋停工確實導致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危險,基於安全維護可部分復工。北市府認為遠雄拒將施工項目送審、曲解法院裁定,且法院裁定書也未明確指出哪些項目可復工,因此提出抗告,要求法院釐清為維護安全的應施作的範圍。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該裁定並無違誤,今天駁回北市府抗告確定。

北市府表示,尊重最高行政法院之裁定,北市府將維持一致態度,依法行政,以工地安全為重,促請遠雄應依建築法63條及北市建築自治條例21條,可先行報備施工以維工地安全。至於工地安全需改善的項目,將與遠雄持續進行討論﹔另也會積極要求遠雄提出工地安全改善計畫。

遠雄經理楊舜欽表示,法院裁定抗告駁回確定,就表示不同意市府看法,遠雄將依照原裁定書執行復工計畫,解決公安問題。【記者 陳亦真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