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致人傷亡 交通部擬修法「終身禁考照」

近期發生多起無照駕駛撞死、重傷行人等嚴重違規事故,交通部長陳世凱30日表示,擬修法加重「禁考期」的罰則,「致人重傷或死亡」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

台北市內湖區東湖市場17日晚間6時,1名曾姓少年無照駕駛1輛灰色休旅車,疑因失控衝撞騎樓小吃店致3人死亡,引發社會熱議。

交通部長陳世凱召開行人道安記者會,說明加重無照駕駛罰則的修法方向。其中駕駛人的罰鍰上限,擬由新台幣2.4萬元,提高到3.6萬元,吊扣牌照擬由1個月提高到3個月,與危險駕駛的罰鍰上限相同;5年內累犯最高處罰提高到3.6萬元,如果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車輛。

另外無照駕駛導致人重傷或死亡者,駕照禁考期從4年提高到終身不得考領;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之1條,若12年內皆守法沒無照駕駛,12年後仍可考照,但須列為高風險駕駛換發短期駕照,若期間內再犯則時間重新計算。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未來也將加強無照駕駛輔導措施,包括強制監護人一同參與道安講習、提供輔導補助參加駕訓考照。

陳世凱表示,加重無照駕駛罰則的修法,最快11月就會送行政院核定。他也呼籲,社會對無照駕駛致他人傷亡事件「深惡痛絕」,無論是朋友、親戚還是家長的身分,遇到無駕照者要借車,請務必拒絕。【記者 黎明曉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