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費率 決議一般費率每噸300元

環境部7日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會議決議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若企業選擇最高標準的自主減量計畫,達成指定減量目標,優惠費率A(行業別指定削減率)每公噸為50元,優惠費率B(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則為每公噸100元,環境部規劃在10月底前預告碳費費率,明年1月1日生效。

碳費費費率審議會自今年成立以來開了6次會議,討論內容包含相關運作規定、國際碳定價實施情形、碳費3子法草案規定、不同費率情境的減量成效及對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等衝擊影響評估,以及碳費費率方案及調整規畫等,其中前次審議委員達成初步方向,包含一般費率起徵價格每公噸300到500元的區間,未來定期檢討、分階段調升,預計2030年將調升到1200至1800元,以及以2年為一期檢討並分階段調升等原則。

為鼓勵企業自行減碳,環境部也祭出只要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並經環境部審核通過後,即可申請優惠費率。優惠費率A為根據該企業所屬的行業別,設定了一個特定的削減率,若企業達到削減率,每減少一公噸的碳排放,就可以獲得50元的優惠;優惠費率B是指,根據一個更嚴格的技術標竿所設定的削減率,如果企業能夠達到這個更高的削減率,每減少一公噸的碳排放,就可以獲得100元的優惠。

根據環境部規畫,初步徵收對象以年排放量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為主,推估收費對象約281家企業(約500廠),其中141家為上市櫃公司,環境部為讓碳費徵收對象有足夠時間評估2030年可達成減量目標,並提出自主減量計畫,2025年會讓徵收對象進行申報但不繳費,到2026年才根據2025年的排放量及適用優惠費率繳費。【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