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3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30日審查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擴大原建築容積適用對象,以加速都市更新整合,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內政部表示,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恐有耐震不足之疑慮,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及利於更新整合,因此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另實施者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亦可適用,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內政部強調,臺灣歷經多次地震災害,本案推動有其必要性及重要性,期盼立法委員共同支持,早日完成三讀程序,以加速老舊建物更新,強化國人居住安全。考量民眾安土重遷觀念及為落實保障民眾居住安全、維護公平原則,對於高風險建築提出政策誘因,以加速鼓勵推動都市更新並降低致災風險。【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