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起產業用電調漲12.5% 民生用電凍漲

經濟部30日召開 113 年第 2 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下半年的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就台電原提案產業用電調漲14%,調整為12.5%,調價後產業用電均價為4.29元/度,針對用電或產值衰退的產業採分級制,採凍漲或減半調漲 7%,調整後電價將從10月16日開始實施,10/16實施新電價後截至年底僅 2.5個月,換算對今年物價 CPI影響0.03%。  

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表示,產業用電部分,平均調整產業電價12.5%,調價後產業用電均價為4.29元/度,仍低於主要出口競爭國家韓國的工業電價,112 年均價4.53元/度以及113年上半年均價4.65元 /度。預估此次電價調漲之後,截至今年底有2.5個月,可挹注台電約150億元,放大至全年可挹注 8、9百億元,對其虧損有些幫助。

針對電價調漲之後對物價影響,經濟部次長連錦漳表示,電價調漲之後,包括直接和間接影響,將使全年CPI上揚0.151%,因10/16實施新電價之後,截至年底僅有2.5個月,故對今年物價影響僅0.03%。
經濟部次長連錦漳指出,審議會在討論產業電價調整措施時,委員提議考量民生內需產業以及國內物價關係密切,例如食品 (含加工及零售)、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超商及超市等,建議凍漲。

連錦漳指出,前述建議在審議會充分討論之後,決議民生內需產業不調整,產業以用電衰退5%以上,且產值或銷售額衰退15%以上者凍漲;用電衰退5% 以上且產值或銷售額衰退未達15%者,以及用電衰退未達5% 且產值/銷售額衰退 15%以上者,減半為7%,以緩和電價調整對其產業的影響。

經濟部說明,審議會綜合考量照顧民生及穩定物價,決議住宅、小商店(約 1,452 萬戶,占 95.2%) 累進電價各級距不調整,未調足部分由政府編列預算撥補;民生內需產業,如食品 (含加工及零售)、攤販集中市場、量販店、超商以及超市凍漲;農漁、學校 (幼兒園至大學) 和社福團體漲幅部分,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循年度預算程序編列支應。【記者 許經國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