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農保條例生育給付、喪葬津貼全面調升

立法院院會10日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案」,將農保月投保金額將現行的1萬200元,調整至2萬400元,喪葬津貼部分,隨著月投保金額翻倍,從目前的15萬3000元,也增加至30萬6000元。生育給付標準部分,從現行的2個月提高至3個月,以新法標準換算後為6萬1200元。

行政院提案指出,農保條例從1989年6月公布施行以來,月投保金額維持為1萬200元整。考量農業生產易受氣候影響,農民所得不穩,加上30年以來經濟成長與通貨膨脹等因素,因此,將月投保金額調整為現行金額的2倍。新法明定農保的月投保金額2萬400元;保險費率定為2.55%。

喪葬津貼部分,現行條文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本次修法並未修正此一條文,因為月投保金額已翻倍,因此喪葬津貼隨之從目前的15萬3000元,增加至30萬6000元。

現行條文規定,在農保條例於2008年11月26日修正公布前,已經參加本保險的被保險人,年滿65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將所有農地全部委由主管機關指定的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以致未繼續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得繼續參加本保險。本次修法則刪除時間限制,以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促使老年農民安心退休離農。

為鼓勵生育,新法將生育給付標準,從現行的2個月提高至3個月。三讀條文也指出,分娩或早產者,按其事故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與3個月。新法增訂:「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以避免同時符合勞工保險與農保請領資格者,重複請領。

另提案說明指出,農保與農職災保均為申請制,因農職災保於2018年11月1日施行,試辦初期採用自願加保方式,各職域性社會保險皆為強制納保。為 簡政便民,本次修法規定,農保條例新制施行後新申請參加保險者,僅須申請農保,即視為一併申請參加農職災保。【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