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元旦起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提高至1.9萬元

行政院人事總處3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為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警消人員健康權及加班合理補償,行政院已經核定,今年1月1日起,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每人每月支領上限提高至新台幣1.9萬元。

人事總處表示,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每人每月上限停留在1.7萬元已逾20年,內政部考量,為維護外勤警消健康權,及適度調高超勤加班費限額將有助於激勵工作士氣,在參酌超勤加班費時數現況,並經徵詢地方主管機關意見後,建議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上限由1.7萬元調整為1.9萬元,並經人事總處簽陳行政院核定。

人事總處表示,未來內政部將持續檢視警消人員勤務編排的妥適性,適時滾動檢討超勤加班費的限額,藉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的意旨。【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