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12月起擴大流感公費抗病毒藥使用對象

疾管署24日表示,為因應2022-2023年流感季流感流行高峰期之防疫需求,經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討論決議,自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疾管署說明,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由於本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統計,本流感季累計9例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本次新增6例,為1例男性、5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80多歲,5例感染H3N2及1例感染H1N1且均未接種本流感季疫苗,其中4例具潛在病史,年齡分別為1例50多歲、1例70多歲及2例80多歲。

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國內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上升後近3週下降,仍高於2020年及2021年同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近期略升,惟尚處低點,2022-2023年流感季累計9例重症病例(其中2例死亡),8例H3N2、1例H1N1。

近期多種呼吸道病毒於社區流行,綜合實驗室監測資料,自9月下旬起呼吸道融合病毒、副流感病毒及流感病毒活動度增加,近二週RSV陽性數雖有下降,惟仍高,流感病毒以A型為主,合約實驗室分離以H3N2為主。【記者 蔡青芸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