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動專職族語教師政策 111學年度提高名額至247名

為了提升原住民族語教學品質,展現對原住民族教育的重視,教育部於107學年度啟動專職原住民族語教師計畫,並與各地方政府合作,依據各縣市政府的提報需求核給所需名額,以及協助聘任專職族語老師。教育部表示,110學年度總共核定補助16個地方政府以及189名專職族語老師,預計於111學年度核定16個地方政府和247名專職族語老師。

為了保障原住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工作權益,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07年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族語老師資格及聘用辦法」共29條,包括專職原住民族語老師進用方式、資格、薪資、給假、進修及考核等規定。考量專職族語老師有教學、研究及兼課等實際需求,教育部已於108年修正該辦法,放寬公假規定,並配合行政院111年調整軍公教人員薪資政策,去調整原住民族語老師的薪級額度和薪資級距。

專職族語老師每次聘期至少1學年,最長2學年,若專職族語老師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薪傳級,或是優級合格證書者,每人每月可以增加3,000元。教育部表示,未來會持續提升族語老師專業知能、保障族語老師工作權益,以完善族語教學環境,提升學生學習族語的興趣。【記者 喬若俞整理報導】